是鄂尔多斯本地人,他的事业相当顺利:1979年起就在鄂尔多斯中级法院工作,后来做到了鄂尔多斯中院经济庭庭长, 再后来,还担任了东胜区法院院长。
退休后,他有不错的退休金,可以安享晚年,但是,他是个闲不住的人。
在他感到烦闷的时候,一个叫郝小军的朋友找到了他,说自己打算创办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力邀王福金和自己一起干。
郝小军向他分析了目前房地产的大好形势,说这个是目前最暴利的行业,绝对赚。
王福金心动了,于是和郝小军一起成立了中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结构简单明了:郝小军占70%的股份, 王福金占30%的股份。
2008年,中富公司投资开发了国电富兴园小区项目,
项目总建筑面积10.78万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面积2.3万平方米,住宅面积8万平方米。
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比较大的工程。
越大的工程,需要投入的资金也越大。
2010年,鄂尔多斯的房地产相当火爆,楼盘一推出,很快就被抢空。
中富公司作为一个刚起步的公司,在拿到银行贷款方面,有些困难。
为了筹集开发楼盘所需要的资金,郝小平和王福金只能把目光转向民间借贷。
据统计,中富公司在2011年前,共向373家个人及单位借债2.63亿元。
郝小军除了是中富公司的大股东,他还成立一个泰兴公司。
泰兴公司其实是一个融资平台,主要是吸纳民间资本。资料显示,泰兴公司一共吸纳1.8亿元左右的民间资本。
为了筹集中富公司需要的资金,王福金也积极利用自己的人脉,帮助筹钱。王福金认识的人不少,其中不乏手握充足现金的人。
王福金承诺的月息为3分。也就是100万的资金,月利息便是3万元! 非常可观。
王福金前后通过民间高额融资已超过一个亿。实际上,中富开发项目所需的钱,全部来自民间借贷,总额达到了2.63亿元,
按照月息3%来计算,中富每个月光支付利息,就得789万元。
在光景好和银行房贷正常的情况下,这个利息支出是完全没问题的。
但是2011年下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陆续出台,银行开始紧缩银根,70%的住房按揭贷款迟迟下不来。
在这之前,工程款、以及各种支出,几乎全部来自民间借贷。而民间借贷的利息惊人。
中富公司面临着现金枯竭、无法正常支付民间借贷利息的地步了。
王福金很清楚当时很多人愿意借钱给他,是觉得他值得信任,但是,如今无法照常支付利息了,这不是打脸吗?
他自己又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人,觉得无颜面对那些信任自己的老部下,老同事,老朋友,只能以死谢罪。
从根本上说,王福金并不是一个纯粹的商人,他一直在法院系统工作,很看重自己的个人名誉,也非常注重诚信,就像他说的:我从来没有害人之心。这次我害了好多人,这并非我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