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我的脚摸索着眼睛看不到的道路,我的心却一路都心不在焉,像在做梦似的,突然我不
得不伸手开门了,这才清醒过来,我简直不记得我是怎么走过来的,我想也许我的身体,
就在灵魂遗弃了它之后,也还是能够找到它的归途的,就好像手总可以摸到嘴,不需任
何帮忙一样。好几次,当一个访客一直待到夜深,而这一夜凑巧又是墨黑的时候,我可
不能不从屋后送他到车道上去了。同时就把他要去的方向指点了给他,劝他不是靠他的
眼睛,而是靠他的两条腿摸索前进。有一个非常暗黑的晚上,我这样给两个到湖边来钓
鱼的年轻人指点了他们的路。他们住在大约离森林一英里外的地方,还是熟门熟路的呢。
一两天后,他们中的一个告诉我,他们在自己的住所附近兜来兜去兜了大半夜,直到黎
明才回到了家,其间逢到了几场大雨,树叶都湿淋淋的,他们给淋得皮肤都湿了。我听
说村中有许多人在街上走走,都走得迷了路,那是在黑暗最浓厚的时候,正如老古话所
说,黑得你可以用刀子一块一块把它割下来。有些人是住在郊外的,驾车到村里来办货,
却不得不留在村里过夜了;还有一些绅士淑女们,出门访客,离开他们的路线不过半英
里路,可怜只能用脚来摸索人行道,在什么时候拐弯都不晓得了。任何时候在森林里迷
路,真是惊险而值得回忆的,是宝贵的经历。在暴风雪中,哪怕是白天,走到一条走惯
的路上了,也可以迷失方向,不知道哪里通往村子。虽然他知道他在这条路上走过一千
次了,但是什么也不认得了,它就跟西伯利亚的一条路同样地陌生了。如果在晚上,自
然还要困难得多。在我们的日常散步中,我们经常地,虽然是不知不觉地,像领港的人
一样,依据着某某灯塔,或依据某某海角,向前行进,如果我们不在走惯的航线上,我
们依然在脑中有着邻近的一些海角的印象;除非我们完全迷了路,或者转了一次身,在
森林中你只要闭上眼睛,转一次身,你就迷路了,——到那时候,我们才发现了大自然
的浩瀚与奇异。不管是睡觉或其他心不在焉,每一个人都应该在清醒过来之后,经常看
看罗盘上的方向。非到我们迷了路,换句话说,非到我们失去了这个世界之后,我们才
开始发现我们自己,认识我们的处境,并且认识了我们的联系之无穷的界限。
有一天下午,在我的第一个夏天将要结束的时候,我进村子里去,找鞋匠拿一只鞋
子,我被捕了,给关进了监狱里去,因为正如我在另外一篇文章里面说明了的,我拒绝
付税给国家,甚至不承认这个国家的权力,这个国家在议会门口把男人、女人和孩子当
牛马一样地买卖。我本来是为了别的事到森林中去的。但是,不管一个人走到哪里,人
间的肮脏的机关总要跟他到哪里,伸出于来攫取他,如果他们能够办到,总要强迫他回
到属于他那共济会式的社会中。真的,我本可以强悍地抵抗一下,多少可以有点结果的,
我本可以疯狂地反对社会,但是我宁可让社会疯狂地来反对我,因为它才是那绝望的一
方。然而第二天我被释放出来了,还是拿到了那只修补过的鞋子,回到林中正好赶上在
美港山上大嚼一顿越橘。除了那些代表这国的人物之外,我没有受到过任何人的骚扰。
除了放我的稿件的桌子之外,我没有用锁,没有闩门,在我的窗子上,梢子上,也没有
一只钉子。我日夜都不锁门,尽管我要出门好几天;在接下来的那个秋天,我到缅因的
林中去住了半个月,我也没有锁门。然而我的房屋比周围驻扎着大兵还要受到尊敬。疲
劳的闲游者可以在我的火炉边休息,并且取暖,我桌上的几本书可以供文学爱好者来翻
阅,或者那些好奇的人,打开了我的橱门,也可以看我还剩下什么饭菜,更可以知道我
晚餐将吃些什么。虽然各个阶级都有不少人跑到湖边来,我却没有因此而有多大的不便,
我什么也没有丢,只少了一部小书,那是一卷荷马,大概因为封面镀金镀坏了,我想这
是兵营中的一个士兵拿走的。我确实相信,如果所有的人都生活得跟我一样简单,愉窃
和抢劫便不会发生了。发生这样的事,原因是社会上有的人得到的多于足够,而另一些
人得到的却又少于足够。蒲伯译的荷马应该立刻适当地传播
“nec bella fuerunt,
faginus astabat dum scyphus ante dapes。”
“世人不会战争,
在所需只是山毛榉的碗碟时。”“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
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
<center></center>
收集整理
</span></p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