浇水,我生平最大的成功恐怕就是那个小小的豆棚了,蝶形的豆花满满地开了一架,一种实在而又丰富的美丽。
屏东,一个不能忘的稻香之城,那段闲适的、无所事事的日子竟是过去了。中午坐在花园的清荫里,和几个女孩子一起读诗的日子也过去了。
1958年的秋天,我进入东吴大学,念的是中文系。那时候,我才忽然感觉到我需要开始我的奋斗了。离开家,我才明白自己的家庭比想象中贫困,我的父亲曾经是一个军人,黄埔六期的少将,我小时候老以为少将是很小的官,不然我们为什么那么穷呢?可是一个住在家里的孩子并不见得了解什么是真正的穷,一旦离开家才忽然明白连一张床也是一宗财富。
我仍然眷恋着十六岁的时代,但我却不得不面对现实了。有一天,我看见杨躺在榻榻米上,跷着两只脚,很怡然地啃着一块钱买来的杠子头,那就是他的全部午餐了。他自我解嘲地唱着一首自己编的歌:“我今天吃了一个杠子头,一个杠子头,也不甜,也不咸,也不甜,也不臭,也不酸,也不辣。”我们都笑起来,把黯淡的心情藏在豁然的大笑里。
那段日子就是这样过的,像无酵的杠子头,没有滋味但却很坚实。
靠着母亲的东拼西凑和工读金,我读完了大学,我督促着自己,做一个踏实的人,我至今看不得乱花钱的人和乱花时间的人,我简直就鄙视他们。
未读中文系以前不免有过多的幻想,这种幻想至今仍能从大一新生的眼睛里读到,每读到那种眼神就使我既快乐,又心痛。我知道,无论经过多少年代,喜欢文学的年轻人是永远存在的。但不久他们会失望,他们在学院里是找不到文学的。
我第一篇文章发表于中的时候,距离我大学入学还有一个月,我清楚的记得那天是八月二十三日,那以后我从来没有间断过,(却也从来没有多产过,我带着喜悦写每一件东西,我写的时候心里实在是很快乐的,写完就开始不满意,等发表出来就简直不愿意提了,可是人就有那么矛盾,我还是每次送它去发表。我从来不读我自己写的书——我宁可读别人的。
对于家务事,我有着远比写作为高的天才。我每次坐在餐桌前,看他贪馋地把每一碟菜吃得精光,心里的喜悦总是那样充实。我忽然明白,为什么许多女孩子的写作寿命总是那么短。要不是那些思想仍然不断地来撞击我的心,心许我早放弃这一切了——可是,当然我是不会放弃的。
对于一个单纯的女孩子而言,实在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再描绘的了。我们的时代不是只凭一张巴掌大的履历片就能解决许多事了吗?繁言简直就是一桩罪恶了。
是的,我的戏仅止于此,如果我的表现太平凡,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我原来就是这样的角色。要紧的是,让我们有一个热闹的戏台,演着美好的戏剧,让我们的这一季,充满发亮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