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我,莫忆儿,真是英俊潇洒,器宇轩昂,玉树临风,相貌堂堂,好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公子哥’。
一身男装打扮,夹杂在殇剑和夜的中间,更是显得‘本公子’娇小可人,风流倜傥,层次不齐的个头,突兀的显现着我的特别,果然,只有对比才能显现出色。
我无比‘猥琐’的冲着路边的小姐们,使劲地抛着媚眼,尽量显示出我的多情,可是所有人却熟视无睹,着眼点净在我的两边,真是悲剧啊。
好在,剑和夜这两个呆头鹅,毫无反应,只会用他们那阴寒的杀气摧残姑娘们的心灵。
“忆儿,你在这里别走开,我和剑去打听点事情。”走到一家客栈前,夜吩咐说。
“额,你们去吧,我保证不走开。”我点点头。
夜,拍拍我的肩膀,就进了一家客栈。
我本分地在门口依旧我的伟大事业,招蜂引蝶,没想到不仅没有将我的风韵尽显,反倒招来无数白眼和嗤鼻,真是没眼光的妇孺。
倒退几步想看清客栈的牌匾,却不想踩着一块石头,一个踉跄,把后头无辜的人给绊倒了。
“对不起,公子,对不起,有没有大碍啊?”还没来得及我致歉,那男子便主动揽下过错,一个劲地鞠躬,衣冠楚楚,一看就是老实人。
“没事,不要紧。”我拍拍屁股上的尘土,站起身来,那个男子已经跑开了。瑶水城的人倒是蛮有礼貌的,明明是我撞到他,还跟我道歉,有素质,有修养,真是不虚此行。我赞赏的点点头,整整衣冠,遭了,我的荷包,我的银两不见了,……难道刚才那个是……扒手……啊,混蛋,看我不抓住你。
“站住,不许跑,小偷,还我钱袋。”奶奶的,原来是个贼,还打扮的这么人模人样。
不叫还好,一叫,刚才那个‘衣冠禽兽’跑得更是神速,奶奶的,练过的吗?碰到行家了?
“站住,抓小偷啊,抓小偷啊……”我扯着喉咙喊,路上那么多人却好像都充耳不闻,依旧自管自得,可恶,都是一群小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以后你们遭难,别指望人救,算了还是别想了,抓住他才要紧。
这个‘衣冠禽兽’一溜烟的功夫,跑去哪里了呢?
拐了几个弯,绕了一个胡同,自己早就迷糊了,看来没戏了,出门不幸啊,就当是救济乞丐了,算了算了,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乎的要命,我的银两是小,可是我的荷包是大啊,那荷包自我记事起,便形影不离的跟着我,里面还有我最喜欢的东西,要是没了,还不心疼死了。
突然间一抹赤红,夺人眼球,小偷……我立刻收紧神经,冲上前。
“小偷,可算抓住你了,还我钱袋……”一把上前两只手死死地抓住那个‘小偷,这下看你往哪里跑。
“放手,什么钱袋,我不知道……”红衣男艰难地回不过头来。拼命挣脱,还要继续狡辩。“还死不承认,各位各位,快过来看看啊,这里有个小偷,偷了我的钱袋,被我抓个正着还不认罪,居然抵赖,你们大家说怎么办呢?”我一面抓牢他,一面发动群众的力量,果然是看热闹的比做好事的多,立刻围拢过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