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来种种的特务。虽然是中国共产党叫自己不是为特务,但是其实自己一直也是特务的,本质上都是一致的,所以我们谈到了这个在我们的党内的特务,我们今天就拉点笔墨谈一下子关于中国共产党的特务机关的创建和一些重要的反面的和正面的人物了!
中国共产党自创建之日就十分重视保卫保密工作,可以说“有党就有情报保卫工作”。191年7月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就在严格的保密措施中召开,会期之中遭遇巡捕突袭,会址还从上海市区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的游船上。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规定:“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得保守秘密。”194年第一次国共合作,不少党员的身份公开,广东区委委员杨殷在广州市公安局任顾问,曾调查廖仲恺被刺案件,196年又负责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保卫工作,从广州工人纠察队和南海农军中挑选人员,组织了一支保卫大队。中共领导的京汉铁路大罢工、安源路矿大罢工、开滦五矿大罢工、省港大罢工,都设立了纠察队、监察队、侦察队、调查队等保卫组织;湖北、湖南等地的农民运动,也普遍设立了农民自卫军,维持乡村治安。
不过,这些早期的保密措施和保卫组织,尚未形成严密的工作系统。中共在地下状态期间,曾在内部称为“秘密工作”。后来有了农村根据地“苏区”(苏维埃区域),保卫工作建立公开机关,又将非苏区的这块工作称为“白区工作”、“城市工作”。195年,中共中央选派顾顺章、陈赓、陆留三人,到苏联专门学习情报保卫工作,为中共情报保卫系统的创立进行准备。直到成立中央军委“特务工作科”,才有了专门机构。
“特务”显然是现代产物,记载古代词汇的《辞源》之中,根本就找不到“特务”这个词。近似意义的词汇是“间谍”,释为“秘密侦探敌情”。例句:《史记》中记载李牧作战“习骑射,谨烽火,多间谍,厚遇战士。”还有一个名词“间人”,意为“探子、间谍”,《孙子兵法》就有《用间篇》。看来,在中国古代,“间谍”还是一种军事手段,尚未形成独立行业。
1979年版《辞海》这样定义“特务”:“参加特务组织或接受特务机关的任务,进行刺探情报、暗害、破坏、造谣煽惑等反革命活动的分子。”这个定义将特务完全归于敌人。其实,“特务”其名,起初不含贬义。197年1月西北政治保卫局颁发《特务须知》,把首长的警卫员称为“特务员”,很光荣的职务呢!
1990年版《语言大典》给“特务”的四项定义包括英文词义:“1.(specialtask或duties)军队中指担任警卫、运输等特殊任务的,如特务员、特务连、特务营。.(specialagent)从事间谍活动的人员。.(spy)间谍,敌对一方派往另一方搜集情报,进行破坏的人员。4.(stooge)为某一政府效劳反对另一政府的颠覆性特务。”这个定义已经将特务定为中性,敌我兼有,而且包括各类特务。不过,在军队类别中遗漏了一种侦察任务,军队特务连的编制之中总有侦察分队。
1996年出版的《中国特务》一书,认为以上定义都不科学,重新定义:“为了国家、阶级或政治集团的利益,受组织或领导的委派,默默从事情报工作或搜捕、暗杀、破坏等行动工作以及其他维护本国、本阶级或本政治集团利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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