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色夕阳洒下落落余晖,为丘陵上行军的人们贡献最后一抹余温。
崎岖不平的荒原上,万人的队伍如同一条搁浅的巨龙,缓慢而痛苦的挣扎前进。
龙头到龙尾,足有五里的间隔,几乎超脱目视的极限。
队伍的前锋后卫都是精锐骑兵,人人胡裘皮帽,骏马弯刀,挎弓兜箭,前后各有数百之众。
队伍两侧,两百游骑往返巡视,时不时的挥鞭抽打,将万名汉奴掐头掐尾携裹而行。
这些汉奴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只是人人衣衫褴褛、浑身血迹,个个垂头丧气、默默而行。
后方罗列着上百辆大车,在近千匹军马牵拉下缓缓前进,堪堪与筋疲力尽的汉奴们齐头并进。
队伍的最前端,竖着一杆随风飘扬、咧咧作响的墨色大旗,上书一个大大的“狄”字。
这是一支标标准准的大狄捕奴队。可是……他们好像走错了方向?
远方的土坡,伫立着一队狄军斥候,他们歪着头,疑惑地望着这支队伍,再往前走那可就是山区啦。
正思虑间,对面分出了两名骑兵,向他们疾驰而来。
为首的一人,一边催马一边大声喊话,爽朗的声音顺风飘来:“几位兄弟!寿春城在哪个方向?”
说的是地道的胡地方言,几名斥候甚至能够从语调中分辨出,那是属于娄罗部落的独特口音。
斥候们顿时哄笑起来:果然是迷路了!这帮呆子!
斥候队长扯开嗓子叫嚷:“方向错啦!让我们的水囊里灌满了美酒,我就告诉你正确的方向!”
两骑闻言哈哈大笑,“我们有的是美酒!还有美丽的女人!娄罗的勇士是草原上最好客的主人~~~来吧!~~~我的朋友们!过来帮助我们,享受我们的热情吧!”
斥候们闻言大喜,他们的巡逻任务已经完成了,眼看天色将晚,正好去他们的营地里过夜,顺便好好享受一下他们的“热情!”
他们的脑海里已经浮现出温暖的篝火、甘甜的美酒、喷香的烤肉,还有柔软的羊皮褥子,以及褥子上躺着的美丽女奴。
五名斥候都有些迫不及待,纷纷催马下坡,齐声唱起了歌来:“无论走到何方,草原就在我心上,无论走到何方,朋友都让我渴望……”
那是鞑靼人结交朋友时唱的传统歌谣,表达了对新朋友的尊敬和善意。草原上的规矩,对方也应该对歌,表示接受善意,愿意彼此成为朋友。
可对面的两人却只有一人在唱,另一人则丝毫没有唱歌的意思,只是一门心思催马。
斥候们顿感不快,可又贪图对方的“热情”,不肯就此离去,当下也都不再唱了。
不知不觉间,双方渐近,相距不足五十步了。对于相向奔驰的骏马来说,这个距离也就是两次呼吸的时间。
于是,斥候们开始拉马减速,可对面来者却还在打马加速。
“嗯?”斥候队长眼皮一跳,一股危险的预感笼上心头。他担任了七年斥候、三年斥候队长,这种预感曾多次拯救过他,不由得他不信。
他回头叫道:“不对劲!大家小心!”
话犹未了,只听一阵嗡嗡急响,斥候队长浑身一震,难以置信的低下头,呆呆看着胸膛,在心口的位置上,不知何时已插上了一支银灿灿的箭支,雕翎箭尾阵阵急颤,颤动的频率越来越低,正似他濒临停滞的心脏。
他贪婪的呼吸着一生中最后的几口空气,艰难的回头望去,瞳孔一阵急缩,他绝望地看到身后的四名部下,每一个都和自己一模一样,人人都感受到了来人的“热情”,竟是谁都没有落下!
这是为什么?带着这个疑问,瞳孔停止了收缩,转而急剧放大,眼中的神采随之消散。
…………
“瞧!又多了五匹马!”武破虏微笑着开口,想与同来的章中奇搭讪。
章中奇却丝毫不予理睬,自顾自下马,拔回箭支,固定死尸,连接马缰,完成之后复又上马,以一带五,牵着一溜马队往回驰去。整个过程屁都没有放一个,好像武破虏是透明的一样。
武破虏摇头苦笑。其实他也不爱多话,可新来乍到,总得混个脸熟吧。虽说已有心理准备,可被人这般无视难免不痛快。看来想要让这些新同僚接受自己,实在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主公的器量。
想到了那个诡异的少年,武破虏不由一阵失神,这已是三天来消灭的第七波了。
这个借尸还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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