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了!好妹……江宗帅!”刘枫瞥一眼纹身遍体、睥睨雄立的五位头人,赶紧改口,咽了口唾沫。
江梦岚忍笑行礼,“殿下客气,咱们身为友军,合兵作战,自当尽一份力!——如何?咱们山越好汉的本领,您还看得上眼吧?”
五位头人一起挺起胸膛,神色傲然,宛如雄鸡昂首,无声鸣晨,可眼珠子却直往刘枫瞟,那眼神分明在说:“快表扬我们!”
刘枫暗笑,这些淳朴的山里人久不出世,别看长得五大三粗,相貌粗野,纹身狰狞像黑社会似的,可性子却如孩童般天真。
刘枫打心底里欣赏这样的战士。他们平时是人,质朴而奔放,珍惜生命,热爱生活,是可靠的朋友与伙伴;一踏上战场,他们却能瞬间化身野兽,凶残、勇猛、无畏,漠视敌人和自己的生命,任何事物都无法阻挡他们。
这是战士应有的美德,更可贵的是,他们同时具备与之相称的强大实力。山越人强壮,可身材却普遍矮小,一个词形容:敦实!——他们的本领也不能简单地称之为“武艺”,那是一种最简捷也最实用的搏斗技巧。
在战斗中,他们拥有比野兽更灵敏的身手,充满直觉,仿佛能预感到对方的攻击方向,提前作出闪避动作。刘枫亲眼目睹一名手无寸铁的山越战士近距离闪开弩箭,下一刻,他真像野兽般扑倒敌人,用牙齿咬断咽喉。
实事求是的讲,如果光论实战能力,任何一个山越战士都能媲美逐寇军老兵的平均水准,堪称百战翘楚,天下精兵。
看到他们,刘枫忽然意识到:是残酷的生存环境造就了这些仿佛是天生的战士,那么……鞑靼人也是如此!可是经过比较,他发现,鞑靼武士的平均水平比山越人明显差一个档次……
刘枫甚至怀疑,如果抛开武器装备,大家光膀子肉搏,三个鞑靼武士能否战胜一个山越战士?不!错了,他们可以“战胜”山越人,可若是生死相搏,活下来的,一定是山越人!
是了,享受了整整十五年的锦绣河山,他们,迷失了!沉沦了!堕落了!
——当他们不再从马背上长大,当他们用琼浆玉食取代了羊奶牛肉,当他们用绮楼朱阁换下了毛毡帐篷……他们,还称得上是草原男儿吗?
——当他们忘记了精湛的骑术,当他们没有了神准的箭法,当他们永远失去了野性和狠劲……在大汉民族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文化面前,他们,又算得了什么?
想到这里,刘枫忽有所悟:如果没有自己出现,是否下一步,他们将就此沉迷于富足的生活,被大汉民族在潜移默化中腐蚀吞噬,最终同化掉最后的一点骨头渣子,从此消失得一干二净?
这就像自然法则,一种名为“汉人”的物种对付天敌特有的本领,用时间和牺牲,一件件卸下对方的武装,一丝丝消磨对方的斗志,直到他像初生婴儿般虚弱,像垂死老人般迟暮,这才将他狠狠击倒,重重踩在脚下。
五千年的历史证明——这种本领无坚不摧,无往不利。需要的仅仅是——时间和牺牲。
可是,自己现在所做的,却违背了这种法则,自己试图强行将天敌驱逐出去,用铁与血将对方彻底消灭掉——在他们还强壮的时候!
刘枫忽然觉得一阵茫然和惶恐,他甚至怀疑自己,质问自己:我这么做,究竟是对还是错呢?在这一刻,刘枫想到了那个妖道的一句话:“妖孽降世天下变”。——我果然是在逆天而行!
“咳!”江梦岚轻轻的却又带着几分不满的清嗓子,刘枫登时回过神来——天呐!我想到哪里去了?
是了!该怎样表扬他们呢?刘枫搜肠刮肚,最后总结出八个字:“彪悍如虎,迅猛如狼。”
五位头人似乎很满意这八字评语,一个个拢臂捶胸,做健美先生状,同时裂嘴大笑,露出一口森森红牙——那都是吃槟榔吃的。
南方群山多生瘴气毒虫,进食槟榔可祛瘴疠,除虫害,因此山越人大多吃出一张血盆大口,十二分的吓人,以至于中原人长期误会山越是茹毛饮血的食人族,与之对阵时往往心虚胆颤,未战先怯……
刘枫瞪大了眼,慌忙回头,江梦岚拍了拍腰间的小药囊,嫣然巧笑,朱唇皓齿,那妩媚又狡黠的眼神似乎在说:“放心吧,我不好这一口!”
楚王殿下长吁口气,放下心来。
※※※※※※※
此战告捷,察合津镇南军伤亡过半,余下不足5万兵力龟缩三城,再不敢出头冒尖,巨蟒防线已名存实亡。
下一步,刘枫命令绕过三城——后续到达的4万屯田军,加上原有6万,总计十万二线部队负责围困都梦,句町,毋敛三城,防止其截断后路,侵扰大军补给线。
主力部队则直扑牂柯郡腹地,务必在察合津国基稳定前夺取尽可能多的地盘和利益,留下的骨渣,等日后再慢慢消化。
这个决策江梦岚毫不犹豫地赞成,令楚国君臣再次见识了这位巾帼宗帅的刚毅果决,刘枫私下里称赞她:“气魄才干远胜其兄!若忠勇军一开始便由她统领,那就没我什么事儿了……幸好,那时她还小。”
对于这句评价,众将一致点头,胆大心细的乔方武不无担忧地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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