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有点不得劲,完全没有他想象中的那种味道。
罢了,明天刚好逢集,顺便以赶集顺路的理由再探望一次呗。
他心里想着。
现在他们搞到熊胆,又搞了这么多桑黄,能分到一些钱。
哪怕给彩礼应该也够了吧。
如果柳春燕还想要院子,或者说要自行车这些东西,只要她愿意嫁,都会想办法赚到。 行,明天就给老柳叔说,老人家的口风。
柳春燕同不同意且不说,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若是能得到老柳叔的认可,然后再找柳春艳想必就简单多了。
他再好看,再漂亮,再有气质,总还是要听他爹的话吧。
“哎哎,峰子,发啥呆呢?!将东西放下来埃”
余秋堂的喊声将王浩峰喊醒,他尴尬的收回思绪,一边答应着,一边将身上的东西全部放在铁匠铺旁边的房子里。
在放东西的时候,他眼睛扫过余秋堂的脸,突然觉得很羡慕。
要是他也长得像余秋堂这样好看,肯定很讨女孩子喜欢吧。
为啥自己这个哥们啥这么好呢?
人长得好看就算了吧,力气还大,又会打猎。本事大的要命,咋会不讨女孩喜爱呢?
他忽然记起来,上次去卫生院,柳春燕就跟他打听过堂堂,问他为什么没来医院,他当时也没有在意。
现在回想起来,肯定是柳春燕对堂堂的好感要比他强。
他突然有点难受。
他心里是一种很复杂的感觉。
一方面他觉得自己的兄弟,发小,能被那么好的姑娘喜欢,是件令人开心的事。
可另一方面,那个喜欢她发小的姑娘,却偏偏是自己喜欢的人,那就变得很难受了。
难埃
咋就这么难呢。
王浩峰这个没有什么心眼,也不曾深层次考虑问题的小伙子,第一次有了烦恼。
这种烦恼,关键还没有办法处理。
他实在想不到该怎么样去通过努力,或者说哪怕是辛勤劳动就能解决这件事。
根本就解决不了,他没这个能力。
“好,东西就先放在这里。峰子,你明天再帮我们借一辆骡子车,用车把东西全部拉到镇上去。
如果我再担着去镇上,太显眼了,我还不想让很多人知道我力气大。这个艰巨任务就交给你了,有没问题?”
余秋堂把黑熊肉,他的钢叉,以及他的五六半全部放余秋江这边,这些东西带回去也没有意义,还要重新带过来。
再说什么枪,钢叉拿着在村里进进出出,让别人看了也不舒服。
他发现王浩峰自从回来后,好像变得有点沉默,甚至说有点儿迟钝,他问话回答的也不积极,往往要重复几遍,他才突然仿佛被从睡梦中惊醒。
“峰子?”他戳戳王浩峰,“你发啥呆呢?”
王浩峰突然从胡思乱想中惊醒,迷茫的看着余秋堂,“啊,你说啥?”
“伱没事吧,身体不舒服?”余秋堂伸手摸了下王浩峰额头,是有点温热,但也没到生病的程度。
“哦,我好着呢,”王浩峰已经彻底回过神,哈哈笑道,“你刚才说啥?”
“你真的没事?”余秋堂半信半疑,盯着王浩峰眼睛问道。
“真没事,我能有啥事嘛,说啊,你刚才让我做啥来着?”
“哦,我说让你明天再雇下骡子车,到时将东西拉到镇上。”
“没问题,这事就包在我身上,保证完成任务,那明天几点在这里集合?”
“六点吧,我们早点去。”
“得唻。”王浩峰说着,提起他的斧子,“那我先回去,趁别人还没睡,说下雇佣车的事。”
“行。”
“那我走啦,”王浩峰哈哈笑笑,又对厨房烧火的余秋江喊了声,“江哥,我先回啦,明见。”
余秋江在里面拉风箱呢,没听清楚,待将开水灌入暖水瓶,跑出来才发现王浩峰已经走了。
“咋走啦,不是说吃完饭再走嘛,炒点菜和肉,我们喝点酒,我酒瓶都打开了。”
他不解地问余秋堂。
余秋堂笑笑,“我让他雇个骡子车,他说要早点回去找,去的晚人家都睡下了,打扰别人不好。”
“这样啊,”余秋江也没多想,只是遗憾地说,“这几日我们收获好,还想着庆祝庆祝呢。”
“有机会,有机会。”
余秋堂看着王浩峰在月光下渐渐远去的背影,突然发现这个发小,哥们,也有了他的心事。
并且不准备向之前那样倒糖豆子一般倒给他听。
他有了自己的秘密。
他欣慰地笑起来。
一个男人开始有了自己的秘密,并且能忍住不对人讲述,说明他开始走向成熟,世人都喜欢直接单纯的人,但若真有人一生都单纯,反而无法得偿所愿。
因为这个世界,本就是复杂的,单纯的人只会被辜负。
唯独那些看清楚世界本质,在外处事游刃有余,内心深处依然留有一份宁静的人,才最可能获得幸福。
这样就蛮好。
晚上回家,余秋堂将桑黄放在余秋江处,只带着熊胆回家。
倒不是熊胆值钱啥的,而是熊胆还需要进一步处理才能外卖。
熊胆刚从熊身体内拿出,其实就是一个熊的器官,不管拿给药材贩子还是药材供销社,人家都不会直接要。
必须要进行一些吸附处理。
简单说,就是让熊的胆汁全部吸附在胆囊上,而不是挥发殆尽,那样就会失去熊胆的功效。
在古代,人们一般在冬季捕猎黑熊,捕获后,会剖腹取胆,割取时先将胆口扎紧,再小心剥去胆囊外附着的油脂,用木板夹扁,悬挂于通风处阴干。
还有一种方法,可以搞个石灰缸,将熊胆放于其中干燥,相当于是后世干燥剂,千万不要晒干或烘干,那样胆囊会有腐臭味。
但余秋堂自有他的办法,更为简便,也也更为有效,能将胆囊完好保存下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