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八点,饱餐一顿后,两人从店里出来,看见一个卖糖葫芦的小摊子,穆原给他们两人一人买了一个。
“我上次吃糖葫芦还是十五岁的时候。”袁茉说,“我跟我妈吵架,闹离家出走,走到小区门口看见卖糖葫芦的就买了五串,边走边吃,等糖葫芦吃完了气也消了,然后我就回家了。”
“你小时候挺可爱的。”穆原笑说,“我十五岁的时候也闹过离家出走,从这儿走到了上海,呆了一个月才回来。”
袁茉惊诧:“靠脚啊?”
“当然是靠车轮子了。”
袁茉笑笑:“十五岁你到上海生活了一个月才回来?你在那边怎么生活?”
“我参加数学竞赛认识了一个上海的朋友,就跑到他们家去了,而且我平时的零花钱挺多的,我都存下来了,正好做生活费。”穆原吃完了糖葫芦把棍儿丢在垃圾桶里,“现在想起来那个时候确实不懂事,我爷爷要我跟着我父母去德国,我不愿意,他就说‘我不要你了’,我心想你不要我了,那我就走好了,然后就跑了一个月,等我回家的时候,我爷爷已经住院一个月了,就是被我气病的。”
“青春年少嘛,那个时候做的事现在想起来全都是不理解的,所以才叫年少无知。你现在过得好,你爷爷也应该很欣慰了。”
要说袁茉哪点好,就是善解人意,说的话总能说到他的心坎里,跟她在一起很舒服。千千万万的人中能找到这样一个人很不容易,穆原不想放手。
“就到这儿吧,我到前面去坐车。”袁茉指向不远处的车站,“你回医院吧,你大哥那里肯定需要你。”
穆原突然拉住她的手,声音里有着很明显的紧张和忐忑:“你说你需要考虑,要考虑多久?”
袁茉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什么,抿嘴笑:“怎么,等不及了?”
“嗯,等不及了,怕你被抢走。”
她哈哈大笑:“哪儿有什么人会抢走我。”
这话怎么有些不对劲……没等穆原开口,她说:“如果我没考虑好的话,你以为我会单独跟你吃饭吗?”说完,正好有一辆车来了,袁茉冲他咧开嘴一笑,顺势跑上车。
两人隔窗相望,笑得像个傻子。穆原做了一个打电话的姿势,意思是到家给他打电话报平安,袁茉点点头。
其实,昨晚她就想好了,她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有什么放不下的,忘不掉的都应该随着她的重生而消失,她现在是一个全新的袁茉,就应该过全新的生活。惜取眼前人的道理,她懂。
她和穆原在一起这件事,袁茉第一个告诉了李优,李优也回以一个好消息——她和周继为要结婚了,要袁茉做伴娘。这一点和重生前可不一样,那一次李优没有请她做伴娘,袁茉自然是一口答应。
这是袁茉第一次做伴娘,她抱起顺顺,转了个圈,兴奋地说:“我们家一号铲屎官要结婚了!我要做伴娘!”
顺顺不乐意被她抱,后腿一蹬,从她身上跳下去,蹲在它的碗旁边,小爪子碰了碰碗,袁茉不觉好笑,它这意思是要给它加罐头了。
其实这也是她和李优不好,她们俩总是一高兴就给顺顺加餐,弄得它都条件反射了,只要一见她们高兴就以为要加餐。
“对不起啊,今天你吃得太多了,没有小鱼干也没有罐头。”
顺顺:骗纸!
第二天,袁茉下班后被刘可可和唐桑一同接走,找了一家汤包店吃晚饭。这家汤包店在y市很有些名气,以皮薄,肉多,汤鲜出名,配上店里的南瓜粥最合适了。刘可可又戴上了那副超大号的墨镜,都不知道她是想低调还是想高调。
“你们帮我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记者,店外面有没有suv或者面包车。”刘可可紧张兮兮的,只稍微拉下墨镜。
袁茉和唐桑对视一眼,觉得好笑,但还是很仔细地四下查看一番,确认什么都没有,刘可可才取下墨镜。
袁茉说:“我还以为你被人打了,不能见人呢。”
刘可可吐吐舌头,给她们倒了两杯茶:“我这是有特殊原因。”说着,她压低了声音,勾勾手指示意她们附耳过来,“我,谈恋爱了。”
“……”袁茉呵呵地笑,“你不说我还以为你在做间谍。”
“比间谍还隐秘。”刘可可非常认真地说,“我……跟沈潇在一起了。”
唐桑惊呼:“沈潇!”她的声音太大,店里的人纷纷望过来,刘可可急忙捂住她的嘴,恨声说:“别叫!别叫!”
“沈潇?是那个沈潇?”唐桑扒掉她的手,也压低了声音,却压不住激动和诧异。
刘可可一脸幸福和得意,又有些羞涩,点头:“嗯,就是他。”
沈潇是近几年当红的男演员,袁茉记得在她重生前一年,沈潇和一个当红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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