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天之境,乃是肉身层次上的一个最为基础的境界,是修炼的第一步,踏入此境,便可力鼎千均,获得超越凡人的力量。
不过想入后天,极为困难,首先要养胎,胎就是凡胎,是身体,力量的源泉,没有一个强健的体魄,怎么可能产生力气?
所谓人是铁,饭是钢。
养胎,这就需要吃饭,需要良好的饮食,才能够把身体养好,所以大病初愈的人,身体非常虚弱,家人都会顿鸡汤、燕窝、人参、鹿茸、灵芝······等等给他喝,要不了几天,病人就会红光满面,活蹦乱跳。
这些都是养胎最好的食材,不过却非常珍贵,价值千百两纹银,不是谁都吃得起的。
云雀楼虽然是铁云国最顶尖的酒楼,但是普通杂役根本不可能吃到这些东西,饭能够管饱已经算是不错了,其他的就只能奢望。
“祝明哥早日踏入后天之境,晋升成为云雀楼的护卫,到时候,还请不要忘记我们几个兄弟啊。”
冯康三人立马阿谀奉承,点头哈腰地说道,一副以吴明马首是瞻的样子。
“放心吧,你们几个每个月把十两纹银的工钱投资一半在我的身上,我吴明不是忘恩负义之人,等我养胎成功,迈入后天之境,你们就可以跟着我吃香喝辣,要什么有什么。”
吴明自信勃勃地说道,手一挥:“走吧,今天是这个月的最后一天,发放工钱的日子,吃完饭后把下午的工作干完,就可以领到十两纹银,到时候你们把钱给我,我再去买点好的补品,肯定能让我的力气提升不少,最多两月,入后天之境有望。”
说着,他就带头离去,三人紧随其后,找了一张无人的桌椅,坐了下来,享受云雀楼的午饭。
作为杂役,饭菜虽然没有什么好东西,不过倒也可口,要比穷人家的好上不少,赵真足足盛了三人的分量,坐在桌椅上,狼吞虎咽,一会儿不到的功夫,就将碗中的饭菜吃得干干净净,一粒米都不剩。
作为穷苦人家的孩子,赵真深知“粒粒皆辛苦”的道理,浪费是可耻的。
消耗大,饭量也大,砍柴和挑水,都是苦力活,需要极大的体力,如果吃不饱,根本就干不了活。
“不知道爹娘和姐姐在家可好,吃得饱吗?。”
赵真十五年来,第一次出门在外,虽然离家仅仅才十余里,不过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思家的情绪越发浓厚,尤其是夜深人静时,更甚。
“等我领了十两纹银的工钱,明天就到柳城的店铺里给爹娘和姐姐买几件新衣服,然后把剩余的钱都给娘亲,我在云雀楼有吃有穿,根本就不用花钱,留钱在身上反而不安全。”
作为穷人,吃饭才是首要的大事,穿的都是打猎得到的兽皮,经过女人心灵手巧的缝制,就变成了一件粗糙的衣服,不过这种兽皮衣服无法做到完美合身,经常衣不裹体,男人也就罢了,没有那么多忌讳,但是作为女人,始终不方便。
赵真也不买最好的,能穿得合身就行,心中约磨着花不了多少钱,最多二三两纹银就能买好。
吃完饭后,赵真立即就离开了大厅,没有任何休息的时间,在一位厨房管事的催促下,他挑上了两只大木桶,朝着千米之外的河边而去。
柴火在早上已经全部劈好,接下的时间,赵真的工作就是挑水,装满两个巨大的水缸。
柳城是依河而建的一座城池,这条河,名叫清水河,清澈见底,甘甜可口,城中之人都是吃这条河里的水,云雀楼也不例外。
数分钟的时间,赵真就来到了清水河边,望着流水淙淙,波澜壮阔的长河,心情不由得一阵舒畅,他立马放下水桶,脱光了衣服,毫不犹豫地一头扎进了水中,半响之后,才从水中露出一个头来,口中吐出一条水注。
“这条河里的水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甘泉如醴,居然比我们赵家村里的井水好喝,不知道里面有没有鱼。”
赵真想着,又朝着水里钻了下去,这次时间久了一些,等待头再露出水面的时候,他的脸上,充满了狂喜之色:“熟话说,水至清则无鱼,但是这条河里,居然真的有鱼,好像是银色的,我还从来没有见过,速度似乎非常迅速,我刚想抓它,就跑不见了。”
赵真的脸上露出遗憾之色,随即,他的目光一挑,看到了河水的上游远处,漂来一个黑色物体。
“那是什么?”
赵真望着由远及近的黑色之物,开口道:“是一件衣服,不对,是一个人,有人溺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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