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游客中间神采飞扬拿着一个喇叭侃侃而谈的菲琳撞进了林凯那四方框的镜头里,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两个人很快就陷入了热恋中,按照菲琳自己的说法,就是天雷勾地火,海誓山盟在他们跟前都不觉得肉麻,情人之间的火热彼此真切的感觉到了。一场标准版的一见钟情,毫无悬念地走向了开花结果,虽然相识相恋的时间不长,但菲琳在那个时候觉得,并笃定着这个男人是能和自己过一辈子的。
可婚后的生活却远不如菲琳原先料想的如意。林凯的单反相机是个烧钱的祖宗,单单换个镜头就要好几千,可她每个月的工资不过两千来块。她不是没有和林凯沟通过这档子事,毕竟过日子不比谈恋爱,柴米油盐酱醋茶样样都是需要钞票的。菲琳说自己喜欢握着存折的感觉,很有安全感,可偏偏遇上了一个没钱却还能烧钱的男人,不晓得算一算一场孽缘。
反正故事的最后,两个人闪婚的缘分却不得不止步在了这世俗的问题上面。争吵在他们之间愈来愈频繁出现的时候,菲琳已经学会了如何从一次简单的带团中抽取一半的回扣,也已经知道了其实导游这个职业并没有很高的社会评价,也不是自己尽心尽力地讲说,都能换来同等的赞美和感谢的。
人世间不平等的事情多了去了,从来不差她这一件。
“后来,日子过不下去,我们就离婚了。离婚的时候他将自己存折里仅剩的一万块给了我做分手费,我要了。”菲琳盘腿坐在地上,用云淡风轻的口吻说着的时候,我愣了一下。
“很看不起我吧?!”她自嘲地笑了笑“我本来就是物质的女人,他那些照片让我偶尔欣赏一下我会觉得真美,太漂亮了,简直惊为天人。可让我每天靠着那些过活,很抱歉,我的层次远远不够。所以,离开林凯时,我告诉他,我赵菲琳,一定会找到一个很有钱的男人,一定会过的很幸福给他看。”
我忽然想起菲琳是姓赵的,赵在本城却是一个大姓,大抵一些赵姓人士都是上层商要。认识这个姑娘以来,她很少提及自己的全名,大家喊着喊着就渐渐忘了她原来也是赫赫有名的赵氏一族。
“所以……你才一直流连在那些酒吧里,口口声声说要找到一个有钱男人?”我问,心里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
“嗯,当然了,我可不止在酒吧里找,平时带团的时候,遇见条件好的,我也是会假公济私一下的。喂,你可得给我保守秘密啊,要是让林凯知道了,非得……”话说一半,却戛然而止,就连菲琳自己也苦笑摇头,她说“其实我真的没有想到,他会在离婚后出现在旅行社里,还好巧不巧成了我的顶头上司。你说这叫什么事?我好不容易下决心想要把他忘记的,他倒好,不声不响的来了,还却偏偏要弄的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我笑了,女人的直觉告诉我,林凯会来,一定是为了菲琳,而这两个人之间的缘分却远远不会止步于此。
“其实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我开腔道“这样可以让你清楚地认识到,当初离婚的这个决定是多么的……正确。”
菲琳愣了几秒后,一副恍然大悟地猛地点头,她说“你说的对,我委实犯不着见到他扭头就走,又或者和他置气。他是他,我是我,早已经没有任何关系。明欢,你果然比我来的通透,可为什么在你自个的感情问题上却这么的模糊两可去?!要我说,你赶紧地收拾收拾自己的感情,快马加鞭地从霍泽的世界里走出来吧,这段感情是没有明天的。”
话题一转却又回到了我身上。菲琳说的我很早就明白了,早在小镇的那段日子里,我也以为自己可以忘掉霍泽,可后来呢,岁月静好的生活因为姐姐难产的消息而打破。我不告而别地离开,伤害了另一个无辜的男人,到头来不过落得一场空。
那一天沐浴着阳光敞开心扉聊着自己的平生的我们,没有想过却在不久的将来反目成仇,三年的友情却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乌龙和一个男人而告吹。其实,生活总有太多的猝不及防,我们不是不知道,只是不想知道罢了。
***繁华梦烬****
四更送上了,今天更新到这里……实在写不动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