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风长期在这个小区送快递,知道这些都是小区的富二代,他们的家长大多长期待在帝都或者海外。
冰冻末世后,这群纨绔富二代,总算找到了新的生活意义。
在此之前,这群富二代已经把所有刺激的事情玩腻了,喝酒打架,欺压良善,豪车炸街,嗑药群P等等。
人生对他们来说,已经变的索然无味,再也找不到更刺激的事情可做。
现在冰冻末日,社会失序,猎杀动物哪有猎杀同类刺激,看着同类在自己的武器面前瑟瑟发抖,弓箭子弹打的血肉横飞,这让富二代们兴奋的嗷嗷叫。
这群家伙年龄小,胆子大,最近几乎在别墅区成了一霸,有枪的人家他们自然不敢去抢,没枪的可就惨了,
抢光,杀光,烧光!
看见林天手握长刀独自出现,一个眼尖的小子顿时发现他身上穿的是专业级的防寒羽绒服。
过去,这种价格的衣服对富二代们来说,简直小菜一碟,可此时有再多的钱也买不到,顿时这群小子便来了兴致。
“草,小子,衣服挺不错啊,居然是Nobis!”
一个小个子的家伙斜眼打量着林风,见他是独自一人,手里并没有热武器,只是拿着把长刀而已,顿时胆子更大了。
“衣服脱下,爷们饶你一命。”
林风冷冷的看着这帮富二代,以及那些站在一边看热闹的人。
能住进这个小区的人,全部都挂灯杆可能有点绝对了,但是十个人挂七个绝对不会冤枉。
既然他们粮食多,手里还有武器,看来短时间内还不会爆发大规模的冲突,顿时林风心里有了新的主意。
我要快速吸走整个小区的粮食!
就如同他们用房子吸走我们口袋里的钞票一样。
林风手伸进衣服口袋一掏,顿时便多了一把手枪。
这正是从王老板那里收缴的武器之一,9毫米口径的格洛克手枪。
看见林风摸出了手枪,这群嚣张无比的富二代顿时老实了许多,就连周围的人群也贪婪的看着他手里黑漆漆的家伙,这个时代,谁不想拥有这样一把热武器。
这时,富二代中一个领头的大高个笑嘻嘻的说道:“有实力,难怪敢独自来市场上逛,这是格洛克34吧,好枪!”
“好眼力!”林风笑着说道。
两人说话间,一个手持单筒猎枪的公子爷已经悄悄走到了林风的身后,他举枪的速度很快,一看就是玩枪的熟手,瞄准林风的脑袋就扣动了扳机。
猎枪的枪声很大,一大团铁砂向林风的头部射去,在如此短的距离里,毫无疑问会将他的头打的千疮百孔,脑浆迸裂。
市场上的所有人都惊呆了,脑子里出现了林风鲜血横流倒地而亡的画面。
可是,这一切没有发生。
林风依旧站着没动,甚至连头也没回。
一团铁砂子“噗嗤噗嗤”落到了地面上。
林风手持格洛克,反手便是一枪。
“啊!”
惨叫声传来,身后偷袭林风的小子被爆头,子弹直接从额头正中射入。
“小朋友们,记住以后别在背后偷袭人,这样很不礼貌,大人没教过你们吗?”
林风说完,左手一挥,被爆头小子的单筒猎枪便飞到了他手里。
连续三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令现场所有人瞠目结舌,顿时整个市场鸦雀无声,安静的能听见人的呼吸声。
子弹打不穿他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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