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春融曾经听说过,熊剑东家庭十分不幸,他妻子早逝,女儿自小患有血癌,家庭经济十分困难。
他心想,你这淮上市警局第一副局长当到现在的份上,也真够窝囊可怜的。
便问熊剑东需要多少钱?
熊剑东说,大约三、四万元。
黄春融满口答应,立刻与熊剑东一起,到银行取了四万元交给了他。
走出银行时,门口的一个保安满脸殷勤,主动问候他们两人,说“黄副总经理好!”“熊副局长好!”
上了车,黄春融问熊剑东:“刚才这个保安是什么人,像是见过面的人,但印象不深。”
熊剑东说:“他就是迫害过娼女小玉,逼她自杀身亡,实名举报过华专员的王正一。前几天刚被法院判处‘刑事逼供罪’一年,缓期两年执行。如今已经把他开除公职。想不到他在银行里谋了个保安差事。”
黄春融立刻心里腾起一团怒火,愤愤不满地说:“王正一是首恶,对他判得太轻!难道就因为受害者曾经是一个不齿的娼女么!”
熊剑东说:“我也认为很不公平。事后曾经向西州分局过问,也与区里的检察院、法院有过交涉,但是他们一致认为,我应该站在司法工作者的角度,从维护大局的角度看待这件事情,所以也就只好默认了。再说……”
黄春融问:“再说什么?”
熊剑东回答:“站在为华专员考虑的角度,市局班子里有人提出,如果王正一真的被法院判的太重,肯定会有打击报复之嫌。”
黄春融顿时表情悻然,向熊剑东生气地批评说:“这是两码事。王正一本身就犯有诬告罪。我认为熊副局长在这个案件的处理上,有严重的失职行为,群众对你有意见,显然可以理解。”
小玉已经无辜惨死一个多月了,凶手王正一居然还能法外逍遥自在。
黄春融难以咽下这口恶气。
他当天下午,就力请恩源集团的副总经理吴雨晴出面,由她以淮上市政法委副主任的身份,在华州分局召开会议,召集区法院、检院,所有参与过处理小玉自杀案件的直接人员,全部到会汇报。
熊剑东在会上作了检讨。
华州分局副局长方奇立介绍,经过审理证明,被害人小玉自杀后,当事的中队长王正一等几个人,能够迅速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抢救,并立即向上级报告,可以认定为有自首情节。
同时,参与刑讯逼供的其他人,主动向受害人家属赔偿,达成了“不得反悔,不得滋事”的书面协议。
检院说,公诉认为,王正一虽然身为中队长,并没有指使手下向受害人小玉实施刑讯逼供,为了惩前毖后,所以起诉时只对王正一求刑一年,缓期两年;而对其他人员则处以求刑三年,缓期四年的重判。
审院则说,司法系统每年都会发生多起刑讯逼供的案件,但对参与办案的公务人员,最终审理定罪比例不高,区院能如此处理,目的是维护社会稳定,已经是难得的秉公办案了。
黄春融越听越觉得荒唐,他大拍桌子,失去理性地对所有人当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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