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家所在的村子是连可以供马车、马匹通行的小路都没有的山间小村,将“自给自足”与“靠山吃山”两个词完美诠释……还好,这破村子距离真定镇也不算太远,即便不太习惯走山路,半天下来他们也走到了镇上。
曹操与夏侯渊取回自己寄放在旅店的马匹,而咲夜、赵云与克劳萨三人则是在前面两个军官的“介绍”下掏钱向镇上居民买了三匹马,虽说此前的山贼扫荡行动中将不少财物送给受匪祸的村子,可是其中有两个山贼窝是在赠送物资之后才捣毁的,这些留下来的钱财足够买马了……唔?至于利兹?他继续当狗骑士,谁让系统默认他坐在狗狗身上电光剑会变成电光巨剑。
有了坐骑也不是说立刻急急忙忙拍马赶路,利兹虽说没有在这种大军对峙的时候还喊要留在小镇里观光这么不知情识趣,可是大家总得吃饭吧?找饭馆这段路其实已经足以让他感受一下这个与破村子不同的小镇。
终究这只是“小镇”而不是“城市”,在见识过漂亮的现代世界后这里说到底还是又穷又破,但是,这种“又穷又破”中蕴含着某种说不清的“古东方韵味”……不过,这种沉浸在建筑风格、服装风格等领域的东西暂且不提,还是说一些更为直观的东西吧。比起衣服脏兮兮的村里人,这里的人衣服光鲜许多,精神面貌也强上不少,但终究有几分神情紧张,毕竟不远处就在打仗;道路宽敞却有点杂乱,枯叶垃圾也是满地都是,带有几分兵荒马乱的气息,但还算是人来人往,充满生气;两边的商户部分已经闭门停业,也不知道店家是否已经坐车马车逃往远离黄巾之祸的地方,但除了兵祸之外还有赚钱谋生这一说辞,还是有部分商铺营业。
在好歹跟着大哥来过小镇几次卖野味的赵云的带路下,他们去到据说是真定镇最棒的餐馆,算是没有撞上闭门羹……咳,其实曹操与夏侯渊倒是很希望可以再次品尝到女仆妹子的手艺,尤其那名为“蛋糕”的东西在大汉朝中绝对是独一份的,然而很可惜,利兹更想品尝新世界的饭馆的菜色,还是那句话,这是个连“辐射蟑螂肉”都能满怀好奇地吃下去的勇士。
而就餐结果?额,吃食本身很鲜美,材料全天然,然而……礼貌点说就是“汉朝的饮食文化还处在上升期”,不礼貌的说法是“厨师不会料理这么棒的食材”与“汉朝的调味料过于单调”。哦,对了,还有就餐过程中利兹特意点的“店家最棒的酒”,也不知道是兵荒马乱店家没好酒,还是山贼人生爱好就是杀人越货抢女人喝酒,他们喝的酒本身就不是最糟糕的一类,反正利兹没感受到两者之间有差距,也算是省掉去酒庄购入“回蓝用品”的步骤。
酒足饭饱过后一行人再次上路,路上既碰到神色匆匆的逃难民众,又碰到将毒手伸向其他人的暴民,不过总体而言还算是平稳地到达驿站过夜。
咳,与曹老板同处一个建筑物内过夜实在是高风险事项,谁知道这个在妲己的修改下变成“行走于霸道之上”的男人有没有残留其他劣根性?来一句“我以为你要谋害我”就三更半夜跑去捅死利兹什么的……当然,当晚利兹与克劳萨训练酒量,潇洒的女仆咲夜负责守夜,曹老板想动手也要问过女仆小姐的飞刀。
次日,一行人再次策马飞驰,终于在中午时分到达曹操设于前线的军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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