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五裂而亡。 这下仅存三个鲜卑已失胆气,哪敢上前,拨转马头就想回阵。
可出阵容易,回阵就变得前难万难了。
赤骥何等速度,扬开四蹄追了过去,张武一枪一个,扎死三将之后,据鲜卑大军的前阵不足十步。
他已经能感受到鲜卑人刀锋上的寒意。
赤骥高抬前蹄,似是在宣扬,似是在挑衅。
“张武在此,何人敢战!1
靠在最前的鲜卑族人疯狂的向后挤,就想留出一段相对安全的距离。
轲比能一口钢牙咬碎:“欺人太甚,起战鼓!全军压上1
张武可没工夫管轲比能怎么想。
战鼓响起之时,他已经完全冲了起来,异族人喜用弯刀,多骑卒。
他们却不知道,这是张武最爱冲击的阵型。
若是长枪配盾兵,他就算自己不怕,也得考虑座下赤骥会不会损伤。
反倒是这种异族骑兵兵阵,对他根本没有丝毫影响力。
队形松垮,不仅利于冲杀,就算他真的想走,也没人拦得住他。
破阵、枪魂、争先三技加成之下,此刻张武的武艺已经达到140之高。
砍杀异族如屠猪杀狗,霸王枪每挥动一次,就会多出十数匹失去了主人的战马。
飞熊百骑见主将冲阵,瞬间压上。
百人在数万人的大军之前,就如一粒落进大海的小水滴。
这种时候,还有胆气前冲的已经是精锐中的精锐。
可飞熊最不缺的便是胆气。
跟随张武东征西战两年以来,他们学到了很多东西。
比如合围之势未成之前,不管敌军数量几何,他们所要面对的,永远只有正面的那一小片敌人。
最重要的是,只要那个男人未曾倒下,他周围的敌人便无战心,想得都是怎么后退不会被监军砍了脑袋,根本造不成什么有力的抵抗。
他们冲锋之时,只要保持好队形,做到不掉队,伤亡就不可能太高。
“压上去,压上去,不要让他过来!快压上去1
轲比能的吼声还未传出去十米远,便被杂乱的喊杀声彻底盖掉。
随着张武的推进。
身边的尸首越来越多,鲜卑人的逃兵也以几何倍剧增。
鲜卑督军斩掉的逃兵一茬又一茬,甚至比正面被张武击杀的敌军更多。
前面的人,疯狂想要向后逃,后面的人,埋着头向前冲。
轲比能满头大汗的想要指挥族人冲锋,他甚至没有时间去顾及大军中被突袭的左翼。
因为张武据他的距离,已经不足两百步。
两百步放在别人身上或许无所谓,中间至少还隔着成百上千士卒,可他却不能因为周围聚拢的族人感受到一丝一毫的安全感。
透体冰凉,心跳加速。
那种感觉仿佛是在告诉他,只要他再敢犹豫下去,张武虽是可能杀到他的面前。
作为草原上的雄鹰,他讨厌这种感觉,更痛恨着自己的懦弱。
他想亲自提着战刀去和那个魔鬼一较高下,可他不敢,他已经被吓软了腿,如果不是坐在马上,他恐怕站都站不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