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晓的婚礼终于在推迟快半年后举行了,新娘的家属不多,都在C省,来的都是些较为熟悉的亲朋好友,但钟家这边的亲戚朋友可就多了,而且他们选择的吉日还是周六,包下的酒店整层三楼,人满为患。
暮暮双手拍了拍发僵的双颊,笑了大半天,真的是脸部肌肉酸痛了,再甩了甩手臂,接待这行真不是好做的。
看了眼站在一处的新郎新娘,心想,还好自己结婚的时候没有这样的排场,选择裸婚未必就是遗憾的,她是那么懒的人。
“累了?要不要休息一会。”
暮暮看了眼一旁的贺晨,难道他就不累了?自那天之后他们都很少再说话,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吵,要么贺晨不回家,要么暮暮去跟小夕住,这回就是因为钟晓的婚礼,两人才又规规矩矩地站在了一起,接待的跟结婚的一样累,但是结婚的起码觉得幸福,接待的只有苦的份了。
“算了,等下应该就开始了,到时候人不多再休息吧。”
“我在就好了,你还是下去休息一会吧。”
暮暮看了看表,不到半个钟了,应该还是可以坚持的,眼睛在场中转了一圈,新娘的几个好友窝在沙发边上玩游戏,笑作一团,是的,这样才有结婚的气氛吧,场中大多数人都是笑意焕然,许多商场上的人三五成群的站在一起聊天,也许这还是一个好的机会呢,可以促成许多生意。
钟家的公司在K市虽然不算什么名企,但也是上得台面的,请来的不少都是当地名人。
“暮暮姐姐,你今天好漂亮啊。”说话的是一个三岁摸样的小女娃,穿着一条白色的蓬蓬裙,垂下的头发微卷,白皙的脸蛋上五官很精致,长得有些像混血儿,别误会,她的父母都是正中的中国人。
“小依依今天也好可爱啊,你爸爸妈妈呢?来了吗?”
“我不知道,我是跟着爷爷来的。”
“哦,你爷爷来了呀?”这位程依依小朋友就是K市市长的孙女,在暮暮很小的时候,他们两家做了许多年的邻居,程浩也就是这位可爱的程依依的爸爸,是暮暮他们小时候的玩伴,大了暮暮四五岁。
“在那边,我跟爷爷说了,我过来找姐姐。”
暮暮循着她的视线望去,就看见程市长在跟别人聊天,那么这位小朋友就归自己管好了。
“贺晨,你要不要也去休息了?我看差不多了,剩下的他们应付就好了。”
“叔叔好。”程依依拉着暮暮的手看着贺晨微微一笑,乖巧地喊了一声。
暮暮看着她,捏了一下小脸蛋,“依依,不能叫叔叔,要叫哥哥。哦,不对,是该叫叔叔的,呵呵~~~不该是我姐姐,要叫我阿姨。”
“可是妈妈说,漂亮的都要叫姐姐。”小朋友瞪着一双无辜的大眼。这句话在几年后的机场,暮暮在另外一个孩子的口中听到的时候,总觉得很熟悉,才想起当日跟贺晨的这一幕。
“那你妈妈有没有说帅帅的要叫哥哥呢?”贺晨看着小依依可爱,也忍不住蹲下去摸了摸她的头。
“没有哦,妈妈没有说过。”都说小孩子是最诚实的,原来是真的。
“来,叔叔抱抱。”贺晨抱起程依依,示意身边的暮暮一起走,在大厅的边上放着许多休息的沙发,那是他们的目的地,因为他们只能休息一会,接下来就是开宴了。
“暮暮,这是你家小孩?”不怪别人误会,因为别人看到的场景就是贺晨抱着孩子,暮暮端着一盘水果正要剥给孩子吃,三人都是一脸的笑意,怎么看都是幸福的一家,而问话的正是他们当年的邻居之一的李俊。
“哪里啊,这是程浩的女儿呢,好多年没见着你了,这趟倒是回来了。”
“谁说的,上回程浩结婚我还回来了呢,只是我没有看到你。”
“他结婚那会我还在学校,有事回不来呢。”
“现在阿晓结婚我怎么能不回来啊。”
这位李俊其实长得不是那么俊俏,但是很有气质,据说他们祖上自古下来就是官宦之家,世代遗留下来的基因当然不是盖的。
接下来就是非常之场面化了,李俊和贺晨互相介绍认识,聊些男人感兴趣的话题,暮暮在一边逗弄着程依依,时不时插上一两句话。
“暮暮,什么时候要个孩子呢?我看你那么喜欢小孩。”
“不急,呵呵,逗弄别人的小孩还行,自己的话,太难养了。”
“你结婚都没办婚礼,成什么样子,下回小孩满月的时候记得补回来。”
“是是是,什么都是哥哥你说了算。”
“呵呵,那次搬家后,我们这帮人都很少见到了,找个时间大家聚聚才是呢。这声哥哥可真亲切,小时候可没少为你打架呢。”
“诶,你可别污蔑我了,我才没少帮你抄作业呢。”
“也没少出卖我吧,害我被我爸好一顿打。”
“嘿嘿,谁叫你暗地里把我卖了。”
“那时候我总是想不明白怎么那么多男孩子喜欢你,现在长大了,看起来还真那么回事,也不枉那些男孩子年少时的心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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