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问题,他的战友对进公司当保安没有意见,但对于是否当辅警,却有一些争议。他们担心在香江当警察(辅警),有可能是卖国行为,不为大陆接受。
孙大海知道乔宏伟处理不了,便插了一句嘴,说:“那就只当保安呗,反正一年内,你们想申请辅警,也申请不了。等一年后再说吧,这是自愿的事。兼任辅警,是给你们一个官面上的身份,而且还能多一份薪水,你们到时候自己考虑吧。”
先拖着呗,反正用不了多久,两国的谈判就会出一些成果,香江是大陆的领土,97年将回归。这些退伍军人,到时候就不会反对了。
但这话没法对外说,孙大海只能藏在心里。
这两拨人的事情解决完,阿山和赵军就叫他们回去了。他俩分别带着四眼仔和石志坚,留下旁听。
现在剩下的人,都是这几天秦天和老石头找来的朋友,他们在兰桂坊都有自己的房产,他们也都支持开发兰桂坊的计划。
乔宏伟按照孙大海制定的开发计划,向他们做讲解。
眼下的开发筹备小组,如果能获得兰桂坊三分之一以上的房主支持,就将正式成立开发公司,开始运作兰桂坊的开发项目。
因为兰桂坊的房屋基本上都是平房,全都是几十年前建造的,已经没有使用价值,因此房主们将以房产证上的地皮面积,作为入股的资本。
入股时的地皮面积乘以香江政府公布的地区土地均价,便是入股的土地价格。
房主入股后,房屋将由开发公司统一拆除,新建成不同的建筑形式,用于出租、出售给酒吧、餐饮及相关产业,形成酒吧餐饮一条街。
房主将从1983年起,连续享受20年的地产补偿,每年补偿金额为本人入股时土地价格的百分之五,在第二年春节前,由开发公司统一发放。
同时,房主也享有开发公司部分的分红权,分红金额为开发公司每年净利润的百分之二十,由全体入股房主按照入股土地面积,平均分配。
2003年补偿到期后,按照当时的地区土地均价,重新计算房主入股土地价格。
房主到时有,且只有两种选择:一是按照03年土地价格,将土地出售给开发公司;二是按照03年土地价格,正式入股开发公司。
以上就是开发兰桂坊时,房主主动参与进来,所得的利益。
规则很简单,香江人经济头脑都不错,乔宏伟说完,大家基本上搞明白了。
个别人还有些疑问,乔宏伟和曹勇,一一为大家做出了解答。
入股协议中最后有条重要的条款:此协议不可逆,不可单方面终止,解释权归兰桂坊开发公司所有。
曹勇为此向房主们做出解释,因为一旦房主入股,交出房子,开发公司就会成片拆除旧房,在原地重建新房。
为避免中途有人退出,所以才有了这样的条款。
当然,为防止房主有特殊情况,需要折现。开发公司承若根据年限,会折价提前收购。
在房主们没有疑义后,乔宏伟做了临时的登记,发现秦天和老石头很有头脑,这些房主的房子,都是挨着的。
也就是说,即便兰桂坊其他的房主不参与入股,仅凭眼前这些人入股的地皮,也可以搞开发了,只不过规模要小许多。
形式一片大好呀,乔宏伟很兴奋。
他看向孙大海,等待孙大海的下一步指示。
孙大海却默不做声,把这个项目完全交给他自由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