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要走?”绍筝心中不舍。
“我仇家定会很快寻到这里,怕又是一场恶战。我得寻个妥当去处。”狐狸也颇不舍。一人一狐虽是素昧平生,却也同历过凶险,算得上生死之交了。
“你要去哪里?”绍筝急问,“可能再见面?”
狐狸深深地看她一眼:“有缘自会再见。”
不想告诉我去处吗?绍筝知她既不愿说,问也问不来,犹豫再三,终于还是忍不住道:“前辈,可否问您一事?”
“说。”
“……请问前辈能化形吗?”绍筝终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问这做什么?”狐狸狐疑地打量她一番,“你先告诉我,你是不是孤魂夺舍?”
“孤魂……夺舍?”绍筝眼睛都瞪圆了。
人说黄泉路上先有奈何桥,桥头有孟婆,专司给每个路过的魂魄一碗孟婆汤,据称是喝了这汤便忘了前世种种,或重入轮回,或到那地府中按前世的善恶行为受不同的惩罚。只是她又算何种状况?她还记得前世种种,除了那个名字,以及和那个名字相关的事,她什么都记得。这就是夺舍吗?她前世行走江湖,也读过些修仙志怪的笔记,也听闻过些寻常解释不了的故事,对这个词并不陌生。所以,是她夺了杨招弟的躯壳?
狐狸见她沉吟不语,低声道:“你前日夜间梦中呓语,唤‘母后’来着。”
绍筝大窘。
她知狐狸颇有道行,且定是见多识广,或许能开解自己的困惑,于是虚心问道:“前辈,真有夺舍之事吗?”
“世间之大,何奇不有?”狐狸感叹,又微微奇怪,“你不是修炼此功吗?”
“当然不是,”绍筝答得坚决,“夺舍之功,以己魂魄,强夺他人躯宅,自家性命得续,倒让主人家成了孤魂野鬼,实在太过伤天害理了。”
“也不尽然,”狐狸摇头,“岂不闻‘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世间事,本无所谓正,无所谓邪,不过是成者王侯败者贼罢了。”
“成者王侯败者贼……”绍筝默念这句话。她大郑几百年基业,一朝败于他手,便成了过眼云烟了?那么那个胜者呢?一个身影倏忽间滑过脑际,令她瞬间一痛,便消失不见了。就是那个人,那个折磨了她八年的人,她依旧无论如何也忆不起那人。
“那这世间,便真就没了公义了吗?”绍筝心中不忿。
“公义?”狐狸眯眼,“看看你们人族,如今乱世方兴,南北不统,群贼乱起,人人得而王之,都想在这人间大地分一杯羹。这番情态,说好听些是逐鹿天下,只是苦了无辜百姓。再说这修仙道,何处不见弱肉强食、恃强凌弱?你们人族修仙,且不论有几人成了仙,单是派别就是大大小小不可胜数,什么峥云、九兵、玄离、岐林,这还都是些大门派,谁人都想在这修仙途上得些好处。还有那魔道,还有兽道……这样的世道,你单凭一腔公义之心,便是有十分十,又能行走得多远?”
一番话已说得绍筝冷汗涔涔而下,她久居山野,竟不知这世间竟是如此!与她前世很不相同。难道她竟是到了异世?怎会如此?
“你是如何夺了这副躯壳的?”狐狸问道。
“我也不知,我被人所杀,一醒来就已是个婴孩了……”绍筝面露痛苦,她实是说不出口那个杀她的人正是她的亲生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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