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七月问:“那有没有你喜欢的具俊表?”
安小诺说:“有啊,那个主唱乔安迪,我最迷他了,长得很帅——呃,比电视里的具俊表还要帅,特别是他弹着吉他唱歌的酷酷样子,只要是女的,谁都会被秒杀到。乔安迪虽然是理工生,却多才多艺,才华横溢,据说他们乐队唱的歌都是他们原创,乔安迪作曲,作词是乐队另外一个成员,叫洛子喻。”
夏七月又再问:“既然有了具俊表,那你为什么不做金丝草?”
安小诺白了她一眼:“你以为我不想?但想做金丝草的,又不单单是我一个,而是N多女生,人家乔安迪是万人迷,目光高高在上,那些绝色美女都看不过来,哪会注意到我这个平凡的女生?嘿,这点觉悟我还是有的。”
夏七月耸耸肩:“万人迷——那个叫乔安迪的男生,真的那么有魅力?”
安小诺说:“当然了,还用说?”
夏七月说:“真的?”
安小诺说:“真的。”
哎!万人迷!
随即,夏七月甩了甩头,失笑。那个叫乔安迪的男生,哪怕再有魅力,又与她有何相干?她再傻再天真,也不会傻到天真的幻想自己能够变成穿上了水晶鞋的灰姑娘,有情款深深的王子骑着白马来,含情脉脉地对她说:“夏七月我爱你!”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却是骨感的。
……
……
一个月之后,夏七月这才大着胆子上街,结束了暂时性的宅女生涯。
她开始考虑今后生计的问题了。
做贼不是她的本性,那一次完全是纯属意外。人生纯属意外做一次贼就足够,如果再不金盆洗手,再继续做下去,那就对不住天,对不住地,对不住去世了的养母。
出去找工作,靠自己的劳力过日子,这才是硬道理。
养母还没有去世之前,在街边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放了一把太阳伞,一台烂裁缝机,给人做衣服,或缝缝补补旧衣服而度日。
因为没有生育,养母被婆家人嫌弃,离异后独自一个人生活,没有固定的工作。
夏七月小时候,养母为了挣多几个钱,常常是早出晚归。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略略长大了些的夏七月,在别的孩子还在父母怀里撒娇的年龄,她已学会了做家务,做饭做菜,洗衣服,把家打理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
再略略长大了一点,夏七月还跟了养母学会了做衣服。
如今做衣服的人不多,多是买现成的,但也有一些老年人,喜欢买布来做,说这样的衣服比较耐穿,也穿得舒服。养母有时候忙不过来,夏七月常常帮忙,无论是做大人的衣服,或小孩子的衣服,裁剪,缝纫,熨烫,夏七月的手艺丝毫不比养母差。
顾客很是满意,偶尔也开玩笑:“小姑娘,你手巧,做衣服做得这样好,干脆做服装设计师好了。”
服装设计师有这么容易做的么?
夏七月再无知,也是懂得,并不是翻着时装书,照着上面的款式,把山寨版的衣服做出来,就会成为服装设计师的——充其量,也不过是一个裁缝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