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总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所以林听雨只能把这句话给生生地换成了上面的那一句。
邹城又道:“你不用生气。早就跟你说过,我是真心喜欢你的,对你和对其他的女人不一样,你没必要整天象深闺怨妇一样,这么魂不守舍幻得幻失的。”
林听雨若有所悟。大概就是池琳一遇到关于邹城的事就会有些魂不守舍幻得幻失,所以才给邹城造成这种印象——无论他怎样践踏这个女人的感情,这个女人都不可能放弃他。
没办法,这个女人就是这么爱他。他邹城以两千块钱起家,如今事业做到这么大,已经有了几百亿的身家,自然是有无限魅力和无穷尽的好感度。
大概邹城觉得他在池琳心中的好感度仍旧居高不下,脸上现出了几分得意。
林听雨用纸巾擦了擦嘴,道:“邹总,你慢用,我吃完了,就先去上班了。”说着拿起挎包准备买单。
邹城道:“你走吧,我来买单。”
林听雨道:“对不起,我只付我的那一份。”
邹城囧。
林听雨付了自己的早茶钱,提着包头也不回地走了。
邹城看着她消失在门后的背影,眉头微微皱了皱,心道:“今天的池琳和以前好象很不一样啊!有什么不一样呢?”微微一回忆、比对,他就轻笑起来,“好象比以前生气的时候更冷更有意思了。”
如果林听雨知道这位邹总心中的想法,一定会有吐血的冲动。
人家好好对你,你就觉得人家无趣,甚至失踪闪得远远的;人家对你不咸不淡,完全无所谓了,你就觉得“更有意思”,总裁大人的高端思维模式果然不是他们这些低俗小市民能够理解的。
晚上,林听雨下班回家。因为今天没加班,所以回家比较早,她途中经过一个市场,买了些菜打算自己回家做晚饭。可是,刚刚提着菜从小区的停车场走了出来,还没进小区呢,就看见一辆车慢悠悠地靠近了自己。
车窗向下打开,露出里面人那张典型的大款脸型,因为笑得太过灿烂,嘴巴都快咧到耳朵根了,道:“池琳,一起去吃晚饭吧。”
林听雨坦诚说道:“不用了,我已经买好了菜,打算回家自己做晚饭。”
邹城笑得更加灿烂,道:“是吗?那正好我晚上有空,不如咱们两一起做吧。”
林听雨脸上绿了绿,但还是勉强搞出一丝笑容,道:“这,怎么敢劳烦邹总呢?”
邹城道:“不要紧。你等我,我把车停好就马上过来。”说完也不等林听雨答应,就把车开向停车场。
林听雨撇了撇嘴,这个渣男真不是一般的烦人啊。
可是,她又不能说她不是池琳,她的任务就是代替池琳活下去,一方面让她的生活继续,*不要因为不能进行正常的饮食、行动而死去;另一方面还要按照池琳的意愿活。
池琳现在就是不想让邹城知道她为他伤心难过到那种程度。不然以邹城那种抖s性格,肯定会得意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