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司。但在实际生活中,仍是漏洞百出。
最严重的是,越来越多的教徒,违反宗教司的规定。在神佑区以外的地方,私自进行宗教活动。大明每发现一例,都会进行严惩。但令大明意外的是。即使在这样严厉的处罚下,违法进行宗教活动,仍是屡禁不止,并且还有增长蔓延的迹象。致使宗教司的工作人员,都成了职业警察。
对此,大明的管理者,也在暗自反省。想着是不是管理体制和政策出了问题。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大明的疆域那么大,有九省两市一军区。但宗教场所,却仅限于明京的神佑区。这让其他省区的信徒,根本没地方进行宗教活动。毕竟为了做个祷告或弥·撒,就不远千里的跑到明京,实在不现实。
正是这个原因。很多教徒,冒着违·法的风险,偷偷的进行宗教活动。使得大明的处罚,激起了部分教徒的抵触心理。并演变成一种逆反效果,越罚越多。
各个宗教的神职人员,也联合在一起。接受教徒们的意见,请求宗教司能聆听教徒们的呼声。
这样的事,宗教司也不敢私自做决定,便层层上报,最后到了内阁的案头。
杨崇等人,对这个问题也非常重视。
结合当下科技水平不高、封·建迷·信严重、宗教影响不小的社会现实。最终决定,学习大禹治水的经验,堵不如疏,允许各省建立宗教场所,但也有相应的要求。
那就是每个省份,都只允许一所城市建立宗教场所。并照搬明京市的做法,单独划出一个范围不大的片区。名字也叫‘神佑区’。
且这些‘神佑区’,被划出了正常的行政区划,成为单独的行政区,由宗教司,独立管辖。
同时,大明对宗教的要求也更严格了!
所有宗教的史册文献,都必须翻译成汉字。像《古·兰经》、《圣经》、佛门梵文藏经,都要在教育司和宗教司的联合指导下,进行翻译。其中不合时宜的字眼或语句,都要被删改。并将大明的思想价值观,大力注入经书中。很多字句,都按照大明的意志曲解。
别国的经书,则不准在大明境内流通。若发现有人私藏,则以‘窝·藏禁·书罪’论处。
那些宗教界的神职人员,害怕惹祸上身,也不敢说半个不字。
在进行宗教活动方面,大明也进行了干预。比如祈祷之语,就必须使用汉语。宗教礼仪,也都和大明的社会价值观相吻合。那些宗教服饰,也被强逼着更改。比如不准戴面罩、不准留有奇怪的发型,不准穿得像粽子一样,过于保守。
总体来看,宗教界虽在明面上,逼得大明官方退了一步。但实际上,是大明官方对宗教控制得更深。毕竟教义是宗教的根本!但现在被大明官方改得面目全非,失去了原有的独立地位。
估计那些神职人员,就是处境再艰难,也不敢再向大明提意见了。
在信仰税上,大明没有过多更改。但在原有的基础上,推出了等级制度。按照信徒缴纳税金的多寡,来评定信仰的虔诚度。以此划分等级。
一般税金越高,等级也越高,获得神职的可能性,也就越大。算是变相的买卖职位。
对宗教来说,这种做法是很不明智的!因为用钱来评定信仰,决定神职,会污·秽宗教的神圣性,动摇信徒对宗教的虔诚性。
但大明本就不鼓励信教!也就不考虑后果了!而且这信仰税,还增加了大明的财政收入。
何乐而不为呢?
最后一点,也是大明对宗教的基本要求:不准公开传教、不准公开表露宗教信仰、不准公开进行宗教活动。和之前相比,处罚力度,也加重了数倍。(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