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看来,是苟延残喘,是相关人为避重就轻,甚至,是为了逃避法律制裁,是垂死挣扎。然而,这种事情仅凭他的这种想法和感受,肯定行不通,在诉讼程序中,是必须有确凿证据,要用证据说话,以理服人。为此,他开始琢磨相应对策来。
有着和东方煜同样想法并且十分着急的人,还有老汪头,这种事也让他无所适从,无法交待。虽然说,男女恋爱是自由的,随性的,合法的,但是,若这其中果真有恋爱关系的话,那么,很容易让人由此联想到他的管理能力。他手下人怎么同吸毒者搞好一块,并且,还谈情说爱。更可笑的是,他居然一点不知道,一点没有觉察,如此,毫无疑问,会被单位和社会无端牵扯着脱不开身。因而,他是万万不希望这是真的,不希望这类无厘头的事端发生在他身上。他与东方煜不同,东方煜还大概知道个究竟,而他,几乎一点不知情,他一点不知道素媛同这个吸毒者究竟有没有这层关系,他一点没有数。唉,刚刚消停了下来,好不容易喘上一口气时,偏偏节外生枝,看来,如今的社会的确太复杂。连这等正大光明的事情,也能够衍生这么龌龊肮脏的事端来,可见人心之险恶,世态之炎凉。
更令人奇怪的是,素媛在受到这种冲击之后,并没有人们想像中的情绪失控,恰恰相反,她选择了沉默。这种情形下,连老汪头这么沉稳的人都有点坐立不安,而她,居然是这样。东方煜觉得奇怪,你个丫,无论如何也是必须站出来说上一句两句话才是个理儿,怎么会是这种选择呢?
陈春后来也找了素媛去,问她一二三。陈春有恩于她,她不能无视他,也不会无视他,迫不得已,她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和看法。她说,“落水之人尚且会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寻求一线生机,何况岸上人,岂不是更有伸展空间吗?我懂得同时也理解他们的做法,”说到这儿,她顿了一下,然后瞥了陈春一眼,脸色微微红润,楞楞地问他道,“陈局,你说,是不是恋人就可以违背意愿干那种事情,是恋人就可以在大庭广众之下行苟且之事嘛,虽然,我和那个人一点关系没有,但是,我不知道命运为何这般捉弄我。我理解他们的想法,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会原谅他们这么做。请组织上通过法律手段获取有效证据,还我清白。”
素媛说完之后,眼圈儿红润着,陈春知道难为了她,便不再追问。不知老汪头一旦听到素媛这番话作何感想,反正东方煜听说了之后暗自点头称是。他设身处地替素媛想一想,这类事情,无疑是越描越黑,越解释越说不清楚。身为一个女孩子,怎样才能够有效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他个大男人,还真是没有想出个辙来,真没有比素媛这一招更得力的点子。
很显然,素媛同那个犯罪嫌疑人之间,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眼人一看都知道是一场闹剧,是不得人心之狂妄之举。但是,若是放到刑事诉讼程序中说事,就没那么简单,是必须拿出确凿证据来,既要使犯罪嫌疑人无可辩驳,同时必须对社会有一个交待。
经调查,核实,最后,一一推翻了他们提供的所谓证据,这通喧闹,最终以失败告终,犯罪嫌疑人以**罪提起公诉。并且,着手调查他们涉嫌诬告、作伪证等相关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