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纸上画辅助线,出于礼貌的“嗯”了一声。其实他的态度已经很好了,因为他这是看在对方是一位有知识的大学生的面子上,如果换个地方换个人,别说坐他旁边了,连靠近都不行,他身边的保镖一定会横眉冷对让人滚蛋。
“……”似乎也看明白了大叔没有搭理自己的意思,女生安静下来,默默地看书。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很快就到了李启之要离开图书馆的时间,把今天做的题整理了一下,塞进随身携带的土掉渣的皮包就准备离开。
但没等他走几步,那个女生突然开口叫住了他。
“大叔等等!”
李启之回头,然后对上一双亮亮的眼睛,瞬间愣住。
“你落了一支笔。”女生把一只黑色的钢笔递到他眼前。
钢笔确实是自己的,但他明明记得刚才是装进去了……装进去了吗?李启之说了声“谢谢”接过钢笔揣进皮包,觉得自己应该是记错了。
揣好钢笔,他又看了一眼女生,但此时的她已经低下头看书了,只留下一个侧脸,在几缕碎发的遮挡下看不清眼睛。
盯着她看了大概有两秒,他心里突然冒出一句话——“比我女儿年轻,好像还要更好看一些。”
想到女儿,李启之就想到了才出生没有多久的外孙,脸上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一丝笑意。
今天还早,不如去医院看看小外孙吧!
这么想着,他离开了图书馆。
然而第二天,他又遇到了这个女生。但和前一天不同,女生比他早到,坐在昨天的位置上正在看书。
虽然女生旁边的位置是他惯用的座位,但他想了想,觉得自己一个这么大年龄的男人坐她旁边好像不太好,于是重新找了个位置坐,和女生的位置隔了三张自习桌,如果中间没有人挡着的话,抬头就可以看到她。
然后李启之就再没有关注过那个女生,惯用位置也换成了这天坐的这个。
就在期末考试的几天前,发生了一件事。
这件事直接改变了李启之的人生轨迹,分出了一条名为“爱情”的岔道。
那个女生昏倒了。
没有丝毫预兆的从座位直接倒在地上,椅子倒地在安静的图书馆内发出“咣啷”一声巨响,吓了在场所有人一跳。
李启之也不例外。
当他抬头望向声音来源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一脸惨白双目紧闭倒在地上的那个女生,看样子状况似乎不太好。
旁边有同学反应很快,跑到她旁边按压人中试图叫醒她,还招呼同学去管理处叫老师,这个时候的人群虽然有些骚乱,但在那位似乎是学生干部的人的指挥下还比较有秩序。
原本不打算插手的李启之在看到闻声赶来的老师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让现场更为混乱的时候皱着眉头拨开围观人群蹲下身查看情况。
从军大半辈子,该见过的病都见过了,李启之对于一些病症都有所了解,也算是个半吊子的郎中,诊脉什么的也特意去学过,只不过完全不专业,只能糊弄不懂行的人。
见有人如此粗鲁地靠近,女生周围围着的学生都看着他,但因为他的年龄,学生们都以为他是老师,看到他伸手抓起女生的手腕似乎是在把脉,手法完全生疏,却没有一个人对他的行为有所质疑。
摸了半天没摸出个名堂,李启之觉得还是把她送医院交给专业的医生才行,于是出声招呼在场的学生:“来两个男生帮我把她抬出去,我的车就在外面,可以送她去医院。”
听到这话,两个男生自告奋勇的揽下了这个活计,小心翼翼的抬着女生出了图书馆。
李启之的保镖在看到将军弄出来一个昏迷的女学生时丝毫没有意外的样子,而是非常有效率的把女生固定在了汽车后座,然后开车送她去医院。
李启之再上车前犹豫了一下,但看到女生惨白的脸后还是叹口气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既然已经插手,干脆全程都跟着好了,这样还放心些,毕竟是个女生,还是有知识的大学生,多关照些总不会错,更何况他的身份摆在那里,医院方面也会更尽心一些。
很久之后,当他回想这一天发生的事情时总会假设:如果当时他没有出手救人,或者没有坐上那辆送女生去医院的车,事情的发展会不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