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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满庭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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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因胡太医嘱咐需静养两日,烟云便让福宁拿着太医开的条子去书房给先生告了假,第二日,来玉清宫探病的人络绎不绝,果真是大半个皇宫的人都知道了。

    晌午过后,连太子都亲自来了。不过除了看望弘皙,更带来了个惊人的消息。

    弘皙刚刚服过药,气色已经好了很多,便下了榻子和胤礽一起坐着聊天,烟云端着果品和糕点走进来的时候,见弘皙满脸惊愕的看着太子,“什么,让弘晋去和五皇叔一起巡视江南?”

    胤礽微微颔首,“此次出行快则三个月,慢则需要半年才会回来。”

    弘皙疑惑道:“为何忽然要去江南巡视?”

    “前几日,户部尚书王鸿绪向皇上奏报,江苏浙江等地农民开展夺粮斗争一事。皇上很震惊,特地派你五皇叔去调查处理此事。”

    “江浙一带农民夺粮?”弘皙沉思道,“去年江浙一带恰逢旱灾,不过皇祖父已经减免了税收,并且开仓放粮,接济灾民,今年为何又会生出这种事端来呢?”

    胤礽眉间笼上一抹忧愁,道“由于那一带去年和今年收成都不好,所以米价比往年要高,江宁买不起大米的贫苦百姓便聚集在一起哄抢米店的大米,一两起案件得逞后,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抢,一时聚众抢夺米铺多达三四十家,其余江、浙各府州县此类事件也屡有发生。抓了一些闹事的饥民后,此事却愈发不可收拾,那些饥民甚至几百人聚集起来到官府闹事,打砸衙门,更有甚者,以米贵之名打劫富庶的人家,闹事之人众,气势之猖獗,竟连官府都束手无策。”

    “既然是那么棘手的案件,那此行必然是一路凶险。”弘皙的神色也开始凝重起来,“让弘晋随行,这是阿玛的意思还是皇祖父的意思?”

    “你皇祖父准备派你五叔去巡视江南,昨日与我商定几个与他随行协同他的,我便举荐了弘晋。”胤礽沉吟道:“弘晋如今也不小了,该让他出去锻炼一下,改改他这遇事就退缩的软糯性格。胤祺为人敦厚,品性醇和,又有耐心,让弘晋跟着他我也比较放心,这对他来说是个难得的机会。”

    弘晳点了点头,“那弘晋可知晓此事?”

    “此事我自会与他说。”胤礽端起茶盏,喝了一口道,“我也希望你与他说说,毕竟这是他第一次离开京城。”

    弘皙点了点头,“弘皙明白。”

    胤礽看了他一眼道:“你与他从小在一处,这孩子从小到大一直很敬重你,唯你马首是瞻,有时候,你的话比我这个阿玛还要中听。你劝劝他,此行决不是游山玩水,要跟着五皇叔多学一些,不要一个人偷偷跑出去玩,到处乱走,更要让他多注意自己的安全。”

    “阿玛放心好了。”弘皙笑了笑,“说不定弘晋此行回来会是另一番摸样了呢!”

    胤礽点了点头,站起来道,“我一会还要与几个内大臣议事,就不与你多说了。”目光瞥到站在一旁的烟云,道,“弘皙这孩子从小到大便不怎么注意自己的身子,你在一旁时多注意着点,好好照顾他。”

    “是。”烟云便恭恭敬敬的福了福。

    弘皙笑嘻嘻道,“阿玛,昨个她可照顾了弘皙一宿呢!”

    太子淡淡的“嗯”了一声,便提步朝外头走去,烟云和弘皙跟在后面福了福,“恭送阿玛。”

    02

    烟云望着胤礽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那明黄色纹着蟒的龙袍在阳光下格外的耀眼。她开口道:“不知弘晋若知道阿玛要派他去江南会作何反应?”

    弘皙笑道:“知道自己少则三个月,多则半年的时间不用去书房,他该雀跃才是。”

    “可听你们方才所言,江浙一带饥民暴动,此行必定也是凶险万分的,就怕他会被乱民所伤。”

    “此行还是在五皇叔的保护之下,他只要自己不乱来就应该不会有什么安危,日后将会遇上的或许会比这一趟要凶险的多,他总要去面对的。”弘皙若有所思,看着桌上从窗外爬进来的阳光对烟云道,“在屋子里躺了一上午,今日天气甚好,你随我去院子里走走吧!”

    “好”烟云立即取来氅子为他披上,弘皙淡淡一笑,低头看她正在为自己系氅子的手,瞥见她手背上有二三个水滴般大小微微凸起的红点,在白皙的皮肤上格外显眼。他伸手握住她的手,指腹在那微微凸起的红点上摩挲着,问道:“你以前长过这东西吗?”

    烟云低下头摇了摇。

    弘皙又问:“这可是那日在乾清门前扫完雪之后长的?”

    “嗯。”烟云点头,疑惑的问道。“这是什么?”

    “冻疮。”弘皙拖着她走到一个柜子前,拉开柜门,拿出一盒药膏,“过几日会很痒的。”他说着拧开了盒子,里面是墨绿色的一种奇怪气味的药膏,他用手指挑了一点抹在她手上。刚开始有点凉,被他用手指一点一点抹开后被抹过的地方渐渐发烫了起来。

    “这是什么?”

    “自然是冻疮药。抹了之后不会立即消退,却能让冻疮好的快一些,也可以止痒,你以后每日到我这边来抹一些。不然这小小的冻疮不但会变大,甚至还会溃烂,最起码都会让你的手痒上个十天半个月的。”

    弘皙细细的涂抹着,将每个红点上都均匀的涂抹,还将手上容易长冻疮的几个穴位都细细抹了个遍。此情此景,烟云蓦然感觉到分外的熟悉,电光火石之间,她想起多年以前,也是这样的天气,一个少年像这样牵着她的手为她细细涂抹药膏,山顶的风吹过后背被汗浸过的春衫,凉丝丝的。

    她曾悄悄告诉他,她其实并不喜欢采绿这个名字,整个府里除了大格格外就只有他知道她原来叫烟云,“云儿”便成了他的专属称呼。

    他曾无数次与她并排坐着听着夫子讲课,共用一张书桌,他敛着袍袖坐的端正,斯文而儒雅。有时微微勾起唇角,有时侧首与她相视而笑,相视一笑,莫逆于心,君子一笑,春风十里。

    温和的他在她离开喀喇沁的前一日却变得那么粗暴,他揪着她的领子吼道:“康撒里·烟云,你就是一个没有心的人!”

    他居然记住了她自己都快忘掉的姓氏。她并不是没有心,只不过当时并不明白这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情感,而今再想起他的时候,她发现心里会发酸,会发痛。这种感觉第一次发作是在和弘皙的洞房花烛夜,当他出现在脑海的时候,她推开了自己的丈夫。

    无论他是谁,自己有没有心,如今他不过是一个红尘过客罢了,路过少不经事的那段时光,纵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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