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 (额,七夕要到了,祝大家七夕快乐,FFF团的祝大家火把节快乐,大家没想错,这是一个番外,关于另一个世界的番外,因为本书已经是第三人称了,所以想要尝试第一人称的我只能写番外了,大家不要在意,番外为了减少字数,所以写的很简洁,还有,番外写的不好勿喷)
我是一只妖怪,强大的妖怪。
为什么其它妖怪不喜欢吃人我不清楚,我是一个喜欢吃人肉的妖怪,从人类身体上汲取的血肉能让我更加精神,那些弱小无力的人类,只不过是强大的我的食物。
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多的人类已经不相信妖怪的存在,供奉神明的人越来越少,强大的除妖人也稀少了起来,即使有除妖人来驱逐我,那样弱小的人类也会轻易的成为我的食物,强大的我享受着所有妖怪的敬畏,或者说恐惧,但是那些弱小的妖怪懂什么。
妖怪就应该凌驾于人类之上!
猎捕人类实在是太简单了,我只要幻化成英俊的男子,然后用一些暗示术,那些女人就会老老实实的被强大的我吃掉,从一开始,我就觉得女孩子的肉好吃了。
渐渐的,我的名声越来越大,因为有吃人这个嗜好,总是会招来强大的除妖师,所以没有妖怪敢和我呆在一起,不过我将来犯的除妖师都吃了,名气反而更大,他们还给我起了一个称呼:‘食人鬼’,说起来,作为一个称号还算不错了。
直到那一天,我寻找猎物的时候碰到的那个人类,本以为是普通的食物的人类。
夏目玲子
淡黄色长发的女孩子,一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女孩子。
在我为了吃她的时候,我变成了本来的面目,不过她并没有像原来那些女孩子一样震惊。似乎对妖怪习以为常了。
她知道我是‘食人鬼’之后,眼神变得很恐怖,我和她大战了一场。
但是
被打败了。
第一次遇到拥有那么强大灵力的人类,和以往的除妖人都不一样。我也想起来了我以前听说过她,一个四处和妖怪挑战的人类,还要求输掉的妖怪将自己的名字交给她,那样不就是把自己的性命交出去了吗?那些白痴妖怪,完全忘记了自己身为妖怪的尊严。
虽然不知道请她过来的是人类还是看自己不顺眼的妖怪。但是自己不希望被这个人类杀掉,也不希望将自己的名字交出去,所以自己用一个副作用很大的禁术逃跑了。
虽然那个女人似乎想要说什么,但是那和我有什么关系,只要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养好伤,那么自己还是强大的妖怪,强大的妖怪是不需要限制的。
没错,那一战之后我受伤了,并不是和人类一样的皮外伤,是很重的伤势。需要长时间的静养才可以,说不定还会被夏目那个女人找到,所以自己只能寻找猎物,只有人类的血肉才能让我的伤势痊愈的更快。
等了很久,终于等了一个晴朗的天气,这种天气最适合狩猎了。
我变成了一个年轻帅气的男生,尤其是眼睛的变化,变成了一个又大又清澈的眼睛,很多次实验已经证明了,这样的形象女孩子是很难抵抗的。随便找到一个女孩子就可以了,我现在需要人类的血肉。
一想到人类的血肉,自己的喉咙就又有些干咳了呢。
我就像人类散步一样的走在路上,眼睛四处打量四周。但是不...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