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兜兜哭求首订和粉红(面前摆了个碗,粉红都到碗里来)
“媛儿,你怎么来这里?”沈如初追上去,拦住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沈芝媛,明明寒冬腊月,正是严寒蚀骨时,她却穿了一件粉绿色的夹袄,冻得她嘴唇乌紫,混着那红红的胭脂,诡异得像饮毛茹血的怪物。
沈芝媛见了沈如初先是慌了神,想避开却已来不及,也不敢正面与沈如初对视,怎奈沈如初追问得紧,只见她眼神闪躲,嚅嗫道:“马公子请我来的。”
沈如初心下生怒,隐忍着不发:马文俊果真在这里!
再看看沈芝媛,更是愤懑,这沈芝媛脑袋被驴踢了吧?也不管马文俊对她是否真心,她就一头跳了进来;就算马文俊对她动了心思,她也该自重拿捏点,这样才能吊足男人的胃口——瞧瞧她现在这身装扮,馆中的粉头都比她庄重!
“你赶紧回去,和那马文俊少来往,他不是什么好东西!”沈如初开门见山道。
沈芝媛秀眉微蹙,道:“三姐,我的事你就别管了,我有自己的打算,为自己好,更是为大家好!”
沈如初压住心中的怒火,冷声道:“你要真是为了大家好,就给我回去。”
沈芝媛不悦道:“我说三姐你怎么这样!你吃不到葡萄还说葡萄酸吗?你自己与文旭行了见不得人的丑事,没机会嫁给马公子,现在却阻止我,你安得什么心!你就好好看着吧,我会过上好日子,比你们所有人都幸福。”
在她看来,沈如初是因为提前破了身子,怕被马文俊嫌弃,这才推三阻四不愿意嫁到马家的。
沈如初怒极反笑,道:“很好,你记住自己今天说得话,以后别后悔!”
文旭出来的时候也看到了沈芝媛,沈芝媛扬眉一笑,道:“三姐夫好。”文旭微微皱眉,不置可否地点点头,算是打招呼。
“走吧,我送你去医馆。”文旭柔声道。
沈如初点点头,沈芝媛趁着二人说话的档口猫着腰溜进了“俏渔府”。
“哪里有半点姑娘的矜持,简直……”沈如初无奈道。
文旭道:“恐怕她早就不是什么姑娘了吧。”
沈如初惊讶地看着文旭,没想到一向厚道的人竟然说出了这样不厚道的话,道:“你能看出来?”
文旭无奈地笑了,这丫头越发伶牙俐齿了,连问出的问题都让人无法回答,笑道:“马被一个朋友借走了,我们走着回去,离医馆不远。”
沈如初见他眼神有点闪躲,以为他是因方才的问题难为情,压根没想到马在短短的时间内被人残害了。
回到医馆的时候,唐天瑞上来热情地打招呼,沈如初最先只是礼貌地应对,最后发现唐天瑞问的问题竟然都有文旭有关,什么文旭多大了,家里还有什么人,看着像是军人出身,可有官职在身,而且他的这些问题很多连沈如初都答不上来。
“谢谢唐三公子的关心。”沈如初笑道,继续埋头整理手札,她现在的任务就是将每个坐堂大夫的看病记录重新誊写,整理成册。这个任务谁也不愿意做,一来太累,二来吃力不讨好,学不到东西。
沈如初却恰恰相反,她认为这项工作最能学到东西,看那些手札便能知道一个大夫是如何治病下药的;对有些病症,沈如初心中有自己的看法,并不一味地认同某个大夫的治疗方法,自己在心中默默地开出个方子,和其他大开出夫的方子一核对,能够验证的方子是否正确,因为同一病症,不同大夫有不同的疗法,总有一条相对是最优的。
另外,沈如初用的是自制的鹅毛笔来誊写,写起来很快,至少比毛笔写字的速度快上两三倍。
唐天瑞讨了个没趣,讪讪地离开了,但是没多会又转悠回来了,道:“人说边疆民风彪悍,水土不养人,这里的人教化不够,野蛮成性,又说此地男子粗俗,女子貌丑。”
沈如初停下笔,似笑非笑道:“三公子,我在做事呢,难不成陪你聊天也算工钱?唐小姐,哦,不,现在是宫夫人了,也是这么交代的?”
唐天瑞哈哈大笑,道:“沈姑娘说话真风趣,能和沈姑娘这样的人聊天真是一件快事。唐某想说的是,遇见沈姑娘,打消了我初来安阳的疑虑,也让那些粗鄙的传闻烟消云散。安阳虽不富庶,但也算是人杰地灵,出了沈姑娘这样钟灵毓秀的人物。”
沈如初没工夫和小屁孩讨论这些“务虚”的话题,头也不抬,笑道:“我先把这几本手札抄好了再说吧。”
唐天瑞微微一叹气,默默地离开,倒是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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