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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 要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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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妹妹你这张嘴哟,可真厉害,我可不就是那个意思。  ”

    抿嘴一笑,迎春侧头,一双眸子顾盼生飞。

    她**岁的时候就被惫懒的刑氏拉着帮忙管理中馈,如今四年过去,虽说刑氏没有将整个府上的中馈交到她手上,但是也差不多了。

    多年的锻炼加上位者权利的熏陶,虽然平日里她依旧是那个容易害羞的迎春,但是原本的畏缩却是成了低调。

    低调不代表好欺负。

    “我哥哥说这是特意为了我和林妹妹做的,可是再没有了的,要是真给宝玉拿去了,我可是要哭鼻子的。”

    眼睛调皮的眨眨,迎春用帕子捂着吃吃的笑。

    贾宝玉一愣,这样的迎春在他印象中式是少有的,当下也并不介意,反而脸上挂笑朝迎春作揖。

    “是是是,是我冒昧了,二姐姐可不要怪我才好。”

    贾宝玉某种程度上来说,其实是个暖男,对于女孩子还是十分体贴的。

    探春闻言一噎,差点被贾宝玉气死。

    “谁稀罕。”

    小嘴一撅,探春有点委屈,转头又凑到林黛玉那里去。

    她从生下来就在贾母跟前长大,自己有专门的奶娘,所以连赵姨娘一口奶都没有喝过。

    而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她自小就与赵姨娘不亲密。

    加上王夫人有意无意的引导,对赵姨娘她是更加的瞧不上。

    在她眼中,赵姨娘不过是借了个肚子生了她而已,但是自己的母亲还是王夫人的。所以和不受宠的贾环相比,她反而更加的跟贾宝玉要好。

    即便这其中有讨好的意味,借此在王夫人面前刷好感,但是时间久了,真感情也还是有的。

    但是偏偏这位爷是个新性大的,人家的话都说得如此明显,他倒好,顶着热脸使劲凑人家的冷屁股。

    林黛玉见状笑笑,将自己的笔送到探春面前,脖子一歪。

    “给。”

    探春稍愣,脸上勉强笑笑接过笔,林黛玉又将自己拿着钢笔未写完的纸挪到探春面前。

    柳下笙歌庭院,花间姊妹秋千。

    记得春楼当日事,写向红窗夜月前。

    凭谁寄小莲。绛蜡等闲陪泪,吴蚕到了缠绵。

    娟秀的小楷,比如毛笔,钢笔的书写显得有些凌乱,但是却十分的清晰。

    眼睛微红,探春抬头,见林黛玉依旧笑眯眯的看着自己。

    这诗是北宋,晏几道的破阵子。

    讲的是抒写对闺中密友小莲的怀念之情,也追忆了昔日旧游,并抒了年华易逝的感慨。

    提笔,学着黛玉的姿势,探春有些笨拙的补上剩下的两句。

    绿鬓能供多少恨,未肯无情比断弦。今年老去年。

    她对迎春,其实并没有言语间的那般排斥和咄咄逼人。

    她只是,羡慕。

    ......

    ......

    大宣朝立朝之初,海上贸易就已经十分的繁荣,洋玩意儿其实大家并不少见。

    比如鹅毛笔、怀表、玻璃之类,早就已经有了。

    只是由于海上贸易的风险性,所以这些东西的并没有普及,通常都是权贵人家才用得起。

    比如贾府,贾母和荣禧堂以及林黛玉的芳华苑,其实主子的房间用的都已经不是窗户纸,而是玻璃。

    所以当钢笔以及其稀少的数量横空出世,众人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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