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练英俊的秘书韩森杰满脸笑容地对记者们说:“媒体朋友们,抱歉啊,抱歉,白总日理万机,还有事情,今天就只能先采访到这里了。”
“什么呀,之前说了是半个小时的采访时间,还没到呢,还有好久的时间。”
“我们带着这么重的机器来一趟也不容易。白总不能这么耍大牌吧。他摆明是不把我们这些媒体和记者放在眼里。”记者们开始不满。
“抱歉啊,各位,我们白总又不是演艺界人士,他只接受工作内容的采访,你们问这么多八卦,就跟采访娱乐圈的明星一样,他怎么回答?”韩森杰为难地说。
“他本来就是商界的大明星,这有什么差别?现在就算财经杂志,大家也需要一点娱乐的东西在里面,读者才更卖账的。我们这也是工作呀。”
“大家的心情我能明白,抱歉,相互理解啊,下次有机会我再游说白总来接受你们的采访。”韩森杰陪笑脸。
“今天先告退了,抱歉。”
韩森杰一个劲地笑着赔不是,帮白陌凌挡了记者。
晚上,林姗窈一个人在租的房子里看电视,猛然看到了新闻里记者采访白陌凌的画面,很多记者围绕着他,大家的目光全部集中在他身上,他是所有的焦点,无比风光。
他比以前更帅了,剑眉星目,高大挺拔,但好像比以前更冷漠,更有距离感,高高在上的感觉。
林姗窈看到他熟悉又陌生的脸,心情很复杂。
掐指一算,她发现,不知不觉间,原来他们俩已经有两年的时间没有见面了。
过去她和白陌凌在一起的五年时光的点点滴滴,又浮现在她的脑子里,其实不全是痛苦的记忆,也有温柔温暖的记忆。
就算跟一条狗待在一起五年也是有感情的,何况是人。
就算她不爱他,可是两人曾经确实在一起那么长的时间,同床共枕过,朝夕相对过。
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她全身的每一个地方他都触碰过很多次,那么真实,那么清晰,这是不可否认不可更改的事实。
她也记得,她曾经对他技巧熟练的碰触,不止一次地产生过反应。
林姗窈想起这些,内心更加复杂。
她忍不住想,白陌凌这两年过得还好吗?
马上又觉得自己很可笑,看电视里的采访,他不是过得很好吗?没有人比他更风光了。
他那么风光那么忙碌,应该早就把她忘了吧?
嗯,忘了好,两人本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那五年的时光只是一场交易。
她还记得,是白陌凌最后主动跟她分手的,是他不要她的,不知道是因为成全还是嫌弃,是良心发现想成全她跟缪司,还是嫌弃她心里住着另一个男人。
算了,无论原因是什么都不重要了,总之,不管怎么样,他们俩早已经成为了陌路。
一出阳关三千里,从此萧郎是路人。
只是,以后,他们俩还会不会因缘际会在哪个地方偶然遇见?就算再遇见,也没什么关系了吧,两年的时间冲淡了很多情感,她不会再恨他,也不会再怕他,就只会把他当成一个普通的路人吧。
经历过这么长的时间,很多东西都已经释怀。
白陌凌虽然曾经那样对她,但其实他也帮过她,在她一家最困难的时候是他解救了她,他给了他们一家那么多钱,那么多经济上的帮助,后面也没有要她还钱了,终究是放她走了。
五年的点点滴滴,他也爱护过她,保护过她,对她细心和温柔过。
林姗窈现在仔细想想,白陌凌也不是很坏,也有好的一面。
她想象着,万一有一天,两人不小心巧合地遇见了,毕竟都在K城,也许真的哪一天会碰到也不一定,如果真的遇见了,她会看着他,不说话,也不打招呼,就是淡淡一笑,心里和面上一样平静,然后,轻轻的,擦身而过吧。
“宝贝,爱你哦,爱你爱你,么么哒,快接电话。宝贝,爱你哦,爱你爱你,么么哒,快接电话。”林姗窈正在发呆的时候,她的电话彩铃声响了。
她猛地惊醒过来。
以前她的手机彩铃可不是这样的。
这个电话彩铃是缪司专门为她录制的,彩铃里就是缪司的声音,浓情蜜意的,谁听到了都会知道这肯定是她男朋友录的,两人肯定在热恋中。
当初缪司录的时候,林姗窈是反对的,觉得他这样做挺幼稚的,如果她在工作的时候被同事听到了,大家肯定会笑话她,太肉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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