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剑。不过也不好说,万一真有大家族需要这把剑当传承宝物,花一千万都有可能,但可能性很低,毕竟武器就是武器,还不如用一千万培养一个大剑师。”
“我要是拿着这把剑,不会有什么剑士甚至盗匪来找我麻烦吧?”罗岚问。
哈尔笑着说:“您太高看他们的胆量。您是堂堂罗岚伯爵,他们绝对不敢来。真敢找上门抢剑的,起码也是大剑师。不过有将军在,他们没那胆子。”
罗岚随手把蔚蓝之光扔给哈尔,说:“你再找个高级剑士,你们两个人保护这把蔚蓝之光,不要辜负我的信任!”
哈尔心想您是怕死吧。
罗岚随后大声说:“我,以罗岚伯爵身份宣布,明天公布温士顿男爵的贪污所得。地契和房契涉及到罗岚港安全,我会按市场价购买;后天开始拍卖普通赃物,再过一天拍卖魔法装备和蔚蓝之光!”
大街上掌声雷动,无数人叫好。
哈尔心疼地问:“大人,您真舍得拍卖蔚蓝之光?”
罗岚小声说:“当然。不过谁想买,进场先交纳十万金克拉。买得起蔚蓝之光的,不差这十万;然后我用他们交的入场费拍下这把蔚蓝之光。这种东西自然要留在自己手里。”
哈尔直翻白眼,心想这十五岁的孩子怎么一肚子坏水。
罗岚从来不担心钱的问题,在回来的路上他问过管家,罗岚伯爵家里最不缺的就是金克拉。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这些钱花出去,转变为自己复仇的本钱,然后杀死仇人替自己续命,否则有再多金克拉都没命花。
在抄家其间,他跟那位国王特使私下聊了几句,双方达成了协议——罗岚负责派两个佣兵团送他回诺丁王都,而他负责帮忙查找幕后真凶。罗岚和他都清楚,幕后真凶绝对不愿意看到他活着返回王都,让他死在路上然后趁机指责罗岚是最好的手段。
等搜查完毕,罗岚对哈尔使了个眼色,带领管家凯恩和哈尔两个人进入温士顿空荡荡的府邸,然后让穆尔把温士顿长子带过来。
他看着温士顿问:“你们从哪里弄到这把蔚蓝之光的?”
温士顿脸色非常难看,哭丧着脸说:“这把剑是十年前一个外国商人为了获得特许经营权,送给我的。我和父亲都以为是普通的仿制品,最多价值十万金克拉,所以放在密室一直没有动。早知道这是剑圣武器,我们完全可以买通第三舰队,让我父亲获得军功然后成为封地男爵。”
只有剑士才能一眼认出这是剑圣武器。
罗岚怜悯地看着他说:“温士顿男爵不是我杀的,是笨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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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中的长剑,也就是西方的大剑,普通士兵用的的确是不带剑鞘的,原因我不知道,应该是剑身太长,不适合快速拔出来。反倒是那些装饰性的剑和较短的剑会用剑鞘,比如骑士剑、比如正装剑,都有剑鞘。
本书的长剑都在一米六七左右,想想就知道,这种剑无论用剑鞘挂腰上还是挂后背,都很难拔出来。
本书设定那些好剑会带剑鞘,战斗前先拔出来,不然等到打起来再拔,很容易悲剧。
等新书期过了,我发一下各种剑的图,很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