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名头。”
“前辈无需这么说。以前辈的功夫,想要多少金银珠宝,不过是唾手可得。前辈高义,门下也都存侠念,秉行君子取之有道……”元澄看墨紫又瞪他,“墨紫姑娘这次何以生气?”
“前辈刚说忍不了他人说客套话,如今有人满嘴客套,是不是该打?”墨紫转眼对雷廷笑。
雷廷发现墨紫实在有趣得紧,越发欢喜,“小元子虽然该打,可他与老头有恩,不如丫头替老头教训一下?不过,恐怕有人疼在身上,乐在心里。”
墨紫干咳一声,“前辈显然对人偏心,罢了。这——”努努下巴,“也是杀手之一?死了吗?”
“该是个小头目。”元澄代雷廷答,“昏了。我听说,你在上面抓了条漏网之鱼?”
“他没捱住我的小试牛刀,只找到这个香囊。里面是一支签,似乎是护身符。”她把香囊交给元澄。基于自己存不住宝贝东西,她将水净珠金珠信等等全让他收着,一点压力也没有了。
“是女子送的。”男人对这类物件特别敏感。
“丁狗也这么说。不过知道是女子又怎样?不能循此查出那杀手的身份来吧。”墨紫拢眉看着昏死过去的那人,“看似你们这儿也没什么进展。”
“那倒未必。”元澄起身拿了纸笔,又指墨石,“烦请你为我磨墨。”
磨墨是墨紫在给裘三娘当丫头的时候最喜欢干的活了。不费力,还文雅。因此,现在做起来还很顺手。
元澄写了四个字:芳云小主。
墨紫不解。
“芳云小主应该是那女子的别号。”元澄指着那张签纸尾后淡红的印章,“这不是签上本有的,而是送这个香囊的人盖上去的。”
墨紫不得不承认,到底是土生土长,比她这个外来移民更了解文化。她以为是解签人盖的小章,完全没在意。
“可是,你就算知道这女子的别号又如何?这个芳云小主总不见得是你认识的。”她说完这句话,就看到元澄水墨眉轻轻一扬,忙叫,“你不会真认识吧?”
“四处应酬总还是有点好处的。”说笑之间,元澄的神情却渐渐认真了,“芳云小主原是官妓,因习得精湛舞技被礼王看中,买入府里充了舞姬。不过,她在王府里的名字可能更多人知道——季思云。有诗为证:季湖望秋月,思盼云河白。”
“武承万府中的舞姬?”墨紫有点不敢相信,“可你怎么知道她的别号?你和武承万是对立的吧。难不成还能请你去他家做客?”
“对立也可以变成共谋,嫡派也可以变成友党。我去过王府,也见过季思云。但知道她的别号却是杨凌家的一幅画,上有她的题诗。我就问杨凌是否这个芳云小主也是他的红颜知己。”元澄解释道。
“也是?杨凌的红颜知己可真不少。”墨紫打断他的话。对了,第一次看到杨凌的时候,也是风花雪月的。那小子虽然是个君子,不过文人墨客的风流似乎也做足全套。
元澄知道她那点当姐姐的小心思,暗笑,“杨凌否认了。他告诉我,芳云小主是季思云还是官妓时便常用的。她不但善舞,还通晓诗词,写得一手好字。仅此而已。”
墨紫哼了一声,是对杨凌的,“就算芳云小主是季思云,也未必能肯定杀手是武承万派来的。或许是季思云以前的情人,也或许是她在外面认识的相好。”她不是强词夺理,只是客观分析各种可能性。
“这张签是虎年大吉签。纸张尚白,不会是十二年前。十二年前,季思云不过是女童。而家养的舞姬一般不允许单独出府,都是群出群入。能把签送到对方手里,多半是同一个府里的。”元澄目光深远,“是还不能肯定杀手和礼王的关系,但有些过于巧合了。”
“巧合?”墨紫觉得这话中有话,“你有别的发现——”
“喂,别装死了,老头子眼睛不瞎,看得到你耳朵动。”雷廷踢踢陶山。
陶山无可奈何睁开眼,他全身麻疼得连咬舌自尽的力气都没有。
元澄便说:“是与不是,看来得由这位陶兄弟告诉我们了。”
陶山挤出两个字,“休想。”
“休想吗?”元澄的指腹抚着杯沿,“把你的肉一片片割下来,从腿开始,让你看到自己腿骨一点点削白了,不知道你能不能忍得住疼痛。还有,在伤口上撒糖,放上蚂蚁,你说它们会不会将你的肉当成食物硬生生搬走?”
陶山的眼神瑟缩了一下,牙关紧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