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沈落雁让上前护卫的士兵们退下,轻问道。
“沈军师涉嫌通敌。”徐世绩严肃得道:“密公有令,沈军师自现在起,不得离开荥阳半步,也不得随意离开本将军的监察范围,直至密公回到荥阳解除命令为止。以秦叔宝为首的四将,你们也必须交出手中的兵符军印,一律解甲归田,等候魏征大人清查的结果,再行决定,如有违抗者,拿下,狱禁。”
“证据呢?”沈落雁淡淡的问道。
“你飞鸽传书,与敌通信。”徐世绩沉声道:“本将军亲眼看到鸽子飞出荥阳城,沈军师还有何话要说?”
“放飞一只鸽子可以代表什么?”沈落雁微笑道:“徐大将军为什么不把鸽子射下来看看上面都有些什么内容?那样不是更能证明我是否通敌?”
“密公吩咐。”徐世绩微哼道:“在偃师大战期间,沈军师的鸽子要一直飞向敌方,不能中止,如果沈军师不愿如此,那就让本将军代劳发放情报。来人,请沈军师回家休息,不得本将军命令,请莫要让人打扰沈军师。在偃师大捷之后,密公自然会来见沈军师的,沈军师请。”
“这样吗?”沈落雁笑了,微微一笑,忽然轻问道:“是谁告诉密公说本军师通敌的呢?”
“是我。”那个一直追随着沈落雁的丑陋健妇上前一步拱手恭声道:“是我,小姐。密公有令,如花需要把小姐您的一切事情真实上报。如花不得不从。”
“做得好。”沈落雁听了,点点头,赞许道。
“小姐过奖。”那个叫如花的丑陋健妇再把腰弯一些,毕恭毕敬的回答道。
洛阳五十里处的一个前哨战。
哨站不远处,有一个小码头,本来这是用来借以百姓或者军队渡江而设的,平日最多只有三四只小船。
但今天却有十二只巨大的战船鱼贯的停泊其上,长长如龙。
哨站的上面,扬着一面黑旗。黑旗中间有一个白印,上有一个绿色的‘江’字,极其气势,不知由当世哪位书法名家重笔挥写。这,是江淮军特有的标志,这是江淮军的军旗。有了这一面旗在,那就代表有江淮军的存在。
旗下有一人,伫立。
高冠宽袍,身材高魁,大袖飘飘,气度非凡,在阳光之下,那古朴沉凝的脸有着威严的俯视苍生的气势。
他目视远方,远方一路轻尘飘扬,数千人在健步如飞,迅疾如风般向这边而来。奔在最前面的有数百骑之多,人人骑术精湛,在奔驰之中,尤能保持着如流不乱的长蛇阵型。马蹄声几乎整齐如一,跟后面步卒的那种整齐的踏步声相映成趣,也有一种莫名的气势,让人心中感到极其的震撼和不安。
高冠男子没有看那几百骑兵,也没有看那后面的数千兵卒,他甚至不去看任何其他人。
他的目光,只看着一个人。
看着他。
在数百骑兵的前面,他与近十骑策骑在前。在阳光下,他显得是那样的年轻,那样的意气风发,那样的英气迫人。在他的身边,虽然也不乏高大英伟之人,不缺乏凛烈威猛之士,但高冠男子只看着他。
因为,他才是一军之魂。
只有他,才系着身后整一支军队,只有他,才真正融入那只军队里面,用他的一呼一吸,一举一动,化为那支军队的气息变化,直接影响军队的全部。
只有他,才会让高冠男子感到惊讶和凛然,亲切和愉快。
作为对手,他成长的速度简直让他感到惊讶和凛然,特别是他的智慧,他的能力,他的成功,他的人缘,他的年轻,他一切种种,都让高冠男子打心里羡慕不已,也微微有些凛畏不安。不过,在高冠男子的心中,最多的却是亲切和愉快,因为,每一次看见他,就仿佛看见了亲人,看见了年轻的自己,看见了自己的弟弟一般亲切。
这一个年轻的小子,总是能让他打心底里笑出来,能把他的顾虑和理智消减到最弱,因为,这个小子是那般的人畜无害,是那般的可爱。
“徐小混混!”高冠男子一看那个年轻人,禁不住笑了,在哨站顶上大吼道:“留下买路钱!”
“杜大总管怎么不干总管干起山大王了?”徐子陵一看哨站顶上的杜伏威,也哈哈大笑道:“虽然听说山贼这一个职业很有前途,可是杜大总管转行也转的太快了吧?啥时候干上的?”
“老子本来就是山大王。”杜伏威大笑道:“抢劫!妈的,出洛阳时还才一百多人,龟孙子似的让人赶出来送死。现在才出洛阳几十里,就收了三四千人,让你这样一路收人,如此下去,李密还有得打?老子实在看不过眼,所以决定抢劫!”
“听说李密有十数万大军。”徐子陵一听,更是大笑不绝道:“随大总管抢个够都行,就是不知杜总管看中哪一块肥肉?你是大混混,我怕了你,你开口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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