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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初透,长沙城外的一片旷野上,近万骑兵已在苦练骑战,但见铁蹄如雷,尘嚣天外。旷里上树着许多木桩,所有骑兵轮番上阵,苦练一个动作,那就是劈砍。
看上去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动作,但对于高速奔跑中的骑兵来说,这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动作。
根据牛顿的第三定律: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骑兵全速冲锋时,时速可达到50公里以上,这个冲力是非常大的,那么它的反作用力也就非常大。
你在冲锋时一刀砍出,时机、角度、力道等等,必须把握好,否则巨大的反作用力会让你握不住武器;若武器被卡住的话,甚至可能把自己扯落战马。
所以骑战时通常没有什么花哨的动作,讲究就是快、准、狠,掌握好时机,一刀致命。而这其中最关键的还是出刀的时机。
出刀慢了,砍不中敌人要害。
出刀早了,跟找死没什么分别。
除非你确信能将敌人一刀两断,否则巨大的反用力之下,你只有弃刀一途,所以通常是等与敌人交错而过时,迅速横砍,再以一种拖刀的方式,将武器拖离敌人的身体。
为了能顺利抽回武器,力道也要掌握好,力道太小,可能无法给敌人造成致命的杀伤;力道太大,马刀卡入敌人身体太深,有可能无法顺利把刀抽出来。
骑兵和步兵不同,绝对没有机会给你抽两回刀,一次抽不回,你就只有赤手空拳等别人来砍的分了。
至于那些在马背上耍什么十八般武艺的,那纯粹是扯蛋,除非把马速减下来,甚至停下来,才有此可能。
秦牧大战江西,横扫湖广,前后夺得万余匹战马,现在他广招会骑术的青壮,组成了一支编制一万人的骑兵。现在除了驭马之术外,每天都在用木桩苦练同一个动作:劈砍。
秦牧一大早就出来和士兵一起训练,一身大汗跟从水里捞起来一般,现在他百事缠身,但这这支骑兵是重中之重,所以秦牧不管再忙,早上依然会坚持来同士兵一起训练。
加上他以往辉煌的战绩,很容易赢得士兵的拥戴,使他能迅速在这支军队中建立起崇高的威望。
徐永顺跟在秦牧身后,看得两眼放光,不断鼓噪道:“秦大哥练兵得法,照这么练下去,用不了多久,便能练出一支精锐之师来,小弟看得心旗摇曳,真的,心旗摇曳啊。大哥,反正小弟说什么也不走了,秦大哥若是瞧不上小弟,不让小弟在帐门听令,就让小弟来军中当一小卒如何,秦大哥.........”
“小公爷,你少来寒碜我,中山王乃千古难得一见的名将,小公爷自幼秉承家学,少年英才,我这点上不了台面的小伎俩恐怕不足博小公爷一笑吧?”
“秦大哥,此言差矣,江山代有人才出,一代新人换旧人。小弟的祖上确实.........唉,不提也罢,祖上的荣光毕竟已成过去,所谓的将门,自古以来未见越三代者,小弟这都是第十代了,哪里还有什么家学传承下来。秦大哥,您别推托了,就收下小弟吧,从今往后,小弟必定鞍前马后,任大哥驱使,但求大哥能指点一二小弟便心满意足了。”
徐永顺用上了粘字诀,秦牧一出后衙,他就会粘在秦牧身边,甩也甩不掉,弄得秦牧不胜其烦,但这厮有一个好处,烦是烦人,但他分寸掌握得很好,又不会让你真的产生厌恶的感觉。
而且马屁功夫非常了得,总是不失时机的来上一记,秦牧被他缠得不胜其烦,只得说道:“兵法什么的,我这儿没有,侥幸打了几场胜仗,不是我多高明,是敌人太窝囊,所以小公爷要学什么兵法的话,你可真找错人了,不过...........”
“秦大哥,别叫我小公爷了好吗?”
“那叫什么?”
“随大哥您怎么叫,反正别叫小公爷了,您这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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