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逃了!
向槐不知道自己还能忍耐多久。她如果再这样老是从他床上、怀中默默消失,不肯多留,不愿过夜,甚至连说一声都不肯地离开--他发誓,有一天他要把她的衣物全部烧光!让她哪儿也去不成!
苞他在一起,为什么要像做贼一样?
要她陪他出席餐会、应酬,她说不喜欢那样的场合;要她和他去打高尔夫球,她只肯当杆弟;每次缠绵之后,温存留恋的,都是他!
这一次,是要约她和靳伯伯他们吃饭,算是公开两人之间的关系,也解释一下他这阵子以来老是见首不见尾,很少去走动、探望靳伯伯与糖糖的原因;结果,这小姐逃得无影无踪!
说好要过去接她,结果司机车子开到图书馆门口,不见她的人影;向槐下车去找人,里面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告诉他,宋小姐今天早退。
“那你是”
“我是工读生。”那女孩充满爱慕的眼光,一直流连欣赏着向槐英俊却冷淡的脸庞、以及高大修长的身材。
宋小姐的男朋友好帅喔!可是,宋小姐为什么老是否认?
明明宋小姐也很爱他啊!整个下午失魂落魄的,连新书的条码都贴错了!
向槐谢过那位陌生工读生,回到车上。他不死心地请司机把车开到宋纭珊住处,途中还一直打她的手机试图联络。
可能是回家换衣服?时间来不及?虽然工读生说宋小姐下午三点多就走了,时间绝对不会来不及。
找不到就是找不到,住处没人,手机没接。
眼看时间逼近,和长辈的约迟到也不好意思,向槐悻悻然地单独前往。
她是故意的!临阵脱逃!
“你今天是怎么回事,脸色这么难看?”靳永群一见到他就问。
“没事。”
“真的?不是在气大小姐?”靳永群还是改不了口,对宋纭珊依然用旧时称呼。他笑吟吟地看着露出诧异表情的向槐“是,我知道,你本来要带大小姐一起来吃饭。不过她刚打电话来说先跟别人约了,没办法来,特别要道个歉。我告诉她没关系,下次有机会再说。”
向槐瞇超眼“她有没有说跟谁约、人在哪里?”
靳永群还是笑。“没有。她怎么会跟我说?你才应该知道嘛。怎么,沟通不良?”
向槐闷声不响,他还真没看过靳伯伯这幸灾乐祸的样子。
半晌,他才闷闷地承认“她确实不太合作。”
靳永群终于忍不住,仰首放声大笑了起来,笑声朗朗,非常豪迈。“天理昭彰,你终于也遇到一个让你吃瘪的对象了!”
“有那么夸张吗?”向槐无奈地摊摊手。
一老一少站在后院的大树下,已有丝丝寒意的秋风盘旋着。他望望已然降临的夜幕,身后是年代久远的日式建筑,透出晕黄灯光,以及阵阵的饭菜香气。
靳家,一直都是唯一让他有“家”的感觉的地方。和靳水馨以前在一起,与其说是男女之情,倒不如说是家人似的亲近与习惯;他从小在这里进出,从来不觉得突兀或陌生。
然而现在,他却很想离开这儿,想回到他自己的应该说,想回到有宋纭珊的地方。
他想抱着她在腿上,一起看电视;或是在书房工作,她在旁边翻书,甚至职业病难改的整理他的书柜;他想在那张大床上,尽情宠爱她,听她娇娇地埋怨,细细地喘息;想和她一起洗澡,不管是淋浴还是泡澡,反正结果都是一样的;想拥着她心满意足地入睡,想在晨光中用轻吻唤醒她,只为看她赖床撒娇的样子
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中了这么深的毒了?
向槐又下意识地看了看表。
“你三分钟前才看过,不是吗?真的这么归心似箭?”笑得满脸皱纹的靳永群,今天大概是打定了主意要嘲笑他。
向槐被说得耳根子有点痒痒的,不太自在地摸摸耳朵。
“我”
靳永群抚着自己退休之后慢慢坐大的肚腩,有些感慨地叹了口气“水馨说得对,她从一开始就断言你喜欢大小姐,要不然像你这种脾气、这么任性的人,哪有可能愿意委屈自己,去服侍千金小姐。”
“我任性?”向槐以为自己听错了。靳水馨居然敢说他任性?!这是哪门于的歪理!“以前那只是因为工作”
“你可以不接啊。当时水馨和你在交往,你一点也不肯迁就她;可是,对于大小姐,就不一样了。”靳永群拍拍向槐宽平的肩,很和气地说:“你确实是个任性的孩子。工作、生活,甚至感情都要照着你的方式走。讲好听一点,是很有计画、很有执行力,不过换句话说,也就是很任性。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让你掌控的嘛。”
向槐那天没有留下来吃晚饭,他太震惊了,以至于整个人呈现呆滞的状态。
糖糖要跟他玩,他没反应;水馨招呼他吃饭,他也没反应;瑞平--也就是糖糖的正牌爸爸--问他关于投资方面的资讯,他答非所问,最后,靳伯伯受不了了,当场下令要他走。
离开靳家时,向槐还是一直在想--任性的定义到底是什么?
他在多年前自行决定,离开对所有人都好,所以他狠心辞去担任宋纭珊保镖的工作,让她哭成了泪人儿;而几年后,他回来了,算是半强迫地重新介入宋纭珊的生活,变成她的情人说真的,确实有点霸道没错。
想起以前她百般讨好的模样向槐真有点不是滋味。现在长大了,翅膀硬了,眼里不是只有一个向槐了,还会跟别的男人一起散步
等一下,跟别的男人一起散步?!
向槐猛然坐直身子,贴近玻璃车窗,额头差点撞上去。
司机很贴心地把车开到宋纭珊住处附近。小巷的另一头,俏生生的人儿,正在另一名男子的陪伴下,缓缓走过来。
这辈子还不知道吃醋是什么感觉的向槐,此刻当然也不会知道,那种突如其来,好像胃酸逆流、满肚子酸火的感受,正是标准的吃醋。
他迅速要司机把车停下,下车,用力把门甩上,然后转身,一脸阴霾地挡住了他们的路。
“啊,向先生。”那名男子和向槐差不多年纪,身材也和向槐相仿。长相斯文,唇红齿白,可以称得上文质彬彬。他对向槐客气点点头,随即对宋纭珊说:“那,我就先走了。”
宋纭珊也点点头,乖巧地道别。
她显然是刚和这男人吃过饭回来。穿着简单的一件式洋装,披了薄薄针织外套,虽然很朴素,颜色也很低调,但是她散发的甜美气质,却令人无法移开目光。
尤其,在她抬头看见向槐时,一瞬间,疏离客气的矜持神态中,一抹红晕悄悄染上她的粉颊。明眸水汪汪的,在路灯映照下,仿佛醇酒般,漾着琥珀色的醉意。
有亲密关系的恋人,是克制不了彼此间的反应与吸引力的,即使其中之一正浸泡在浓醋里面。
闲杂人等都识相离去之后,他霸道的双臂已经把可恶的小女人揽住了。
然后,他低下头,在裸露诱人的雪嫩颈侧,咬了一口。
“啊!”她重重一震,用力想推开那堵坚硬胸膛。“你是狗啊?!怎么老是咬人嘛?”
“他是谁?”向槐把脸埋在她的颈侧,深深汲取她的甜美,语声模糊地问。
“会痛耶!”末纭珊没有回答,只是埋怨着“而且会留下痕迹呜!”
不回答的小姐又被啃了一口,这次是她小巧可爱的耳垂。“他是谁?”
“不要这样!”她挣扎着。
在挫败地发现无法挣脱那铁铸般的男性双臂时,宋纭珊气极了,干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拉起游移轻薄着自己的大手,然后,也重重咬了一口!
她可没有怜香惜玉的想法,这一口咬得很重;向槐皱着眉,却没有甩开,让她在他手臂上留下货真价实的齿印。
“谁比较像狗?”向槐只是轻笑,齿印那么深,却好像一点都不疼的样子。他拥紧牙尖嘴利的小女人“说吧,那男人是谁?”
“江先生嘛。”她的火气都在那一咬中消失了。埋首在他胸膛,宋纭珊放弃了挣扎,有点不甘愿地回答。
“江先生是谁?你为什么跟他吃饭,还不跟我说?”向槐收紧了手臂,简直像要压碎她。
“就是我外公说唉。”宋纭珊叹口气。“反正不是很重要,没什么好说的。”
不重要?没什么好说的?
向槐已经尽力在压抑自己想掐死她的冲动,毕竟才刚被讲过任性;但是,这位小姐,真是有让圣人发疯的能力!
“不说?”向槐抬起她的下巴,冷冷盯着那张娇艳的小脸“我有办法让你说,你信不信?”
向槐能用的“办法”宋纭珊非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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